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弘扬新风正气,全面提升基层国土资源所的执行力和战斗力,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树立良好形象,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群众满意国土资源所”和“群众满意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评议活动的通知》(浙土资办〔2010〕104 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国土系统内开展“群众满意国土资源所”和“群众满意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评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素质、提升形象”为目标,从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基层队伍建设的实际出发,通过民主评议活动和表彰“群众满意国土资源所”、“群众满意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国土部门干部职工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密切干群关系,夯实工作基础,激励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提高行政效能、提升国土形象,更好地发挥国土资源所服务经济社会的前哨阵地和桥梁纽带作用。
二、评议范围
群众满意国土资源所的评议范围:全市17个基层国土资源所。
群众满意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的评议范围:全市17个基层国土资源所的在编工作人员。
三、评议内容
(一)群众满意国土资源所的评议内容。
1、为民服务。国土资源管理的各项办事依据、标准、流程、结果等全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民服务意识强,办事效率高,做到主动热情、文明礼貌、行为规范。积极推行为民、便民、利民举措,主动为基层、为群众、为企业服务,保发展、保红线和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成效明显。
2、制度建设。国土资源业务管理的各项制度健全完善;建立政务事务公开、考勤、财务管理等制度,建立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
3、履行职责。认真履行国土资源所的各项职责,较好地完成耕地保护、土地整治、建设用地报批、土地登记发证、执法监察、矿政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等各项工作任务。
4、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审核、依法收费、依法处罚、依法办事,行政行为规范文明、程序完善。自觉实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杜绝执法办事不公、滥用职权、执法违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5、廉政建设。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廉洁奉公,忠于职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纪律严明,没有发生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监督检查机制健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认真整改。
近三年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 “群众满意国土资源所”:
(1)参评单位有工作人员(包括临时聘用人员,下同)因违法违纪受到刑事追究、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参评单位(包括工作人员)曾被市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或纠风办处以通报批评以上组织处理的;
(3)曾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作为反面典型公开曝光的;
(4)因违法、违规行政行为,决定事项在行政复议中被撤销或在行政诉讼中败诉的;
(5)工作失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
(6)存在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情形。
(二)群众满意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的评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