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引导农民积极种粮,稳定粮食生产和市场供应,确保粮食安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10年粮食生产的通知》(浙政发〔2010〕2号),现将2010年我市粮食生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2010年粮食生产的指导思想是: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完善政策、增加投入,依靠科技、主攻单产,创新机制、提高效益。
粮食生产目标是:实行粮食生产分级负责制,分镇乡、街道落实粮食生产计划,确保全市粮食播种面积34.32万亩、总产量12.2万吨以上。
二、加大惠农政策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落实扶持政策是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保障。今年,国家继续实行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对水稻、小麦、玉米等作物分别给予10元或15元的良种补贴;省政府继续实行早晚稻谷最低收购价,实行订单早稻谷奖励政策,最高每亩奖励达140元,继续实行种粮大户、水稻机械化插秧、水稻病虫统防统治等的补贴以及种粮大户政策性保险政策,扩大了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我市继续对早稻生产给予每亩10元的补贴,对流转土地在连片50亩以上,流转期限5年以上,并用于种植粮食的农业经营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20元的补助。有关部门和镇乡、街道干部、农村工作指导员等要进村入户,宣传各级粮食生产政策,发放、张贴政策明白卡,让农民及时了解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三、以加大土地流转和发展订单粮食为重点,稳定扩大粮食播种面积
镇乡、街道要根据实际,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推进粮食生产环节的规模经营,确保全市新流转土地1.5万亩以上。动员季节性抛荒农户把土地流转给种粮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社种植早稻等粮食作物。科学引导农民合理布局和搭配茬口,应用二熟、三熟制种植模式和粮经结合高效模式,提高农田复种指数,增加粮食复种面积。因地制宜地引导农民发展春玉米、春大豆等粮菜兼用型作物和旱杂粮生产。大力发展订单生产,重点做好早稻订单的落实工作,镇乡、街道和农业、粮食等部门要广泛宣传省级储备早稻谷订单奖励政策,切实做好订单粮食预购定金的发放工作,指导种粮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社做好早稻订单的签订工作,努力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早稻生产指导性计划(见附件)。支持种粮大户开展粮食加工、销售活动,鼓励粮食企业与种粮大户建立稳定的产销协作关系,提高粮食生产组织化程度,稳定粮食生产面积。
四、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粮食单产、品质和效益
(一)实施粮食作物种子工程,大力推广优质高产品种
以省定主导品种为重点,大力开展水稻新品种,尤其是超级稻新品种的示范推广工作,积极开展超级杂交水稻的引进和试验示范工作。早稻继续推广金早47等圆粒型高产品种为主,晚稻以推广优质高产的杂交稻、超级稻组合为主,努力改善我市食用稻米的品质。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新品种展示,加大优质高产新品种的试种、示范力度,扩大优质高产品种的覆盖面。
(二)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全面实施水稻单产提升工程,主攻粮食单产
继续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依靠科技进步,主攻单产,提高品质,节本增效。大力推广应用水稻机械插秧、水稻强化栽培、超级稻集成、病虫害综合防治、农药减量控害、测土配方施肥等适用增产节本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