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兰溪市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减少现金支付结算,简化预算单位财务结算与报销流程,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央、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我市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公务卡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公务卡制度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银行卡为载体的现代财政支付管理制度,是通过银行卡实现财政财务管理公开和消费透明的一种新型产品和制度创新,是对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通过公务卡制度改革,能进一步加强公共财政管理,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推行公务卡,旨在预算单位公务支出领域引入银行卡管理,减少现金支付,同时利用银行卡支付系统协助财政部门实现对公务小额支付的全程监控,强化财政监督。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有利于提高预算单位用款效率和财务管理水平;有利于提高政府支出透明度,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管理;有利于从制度上预防和控制腐败,减少违法违规行为。
二、公务卡制度改革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坚持公共财政改革方向,以公务卡为媒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信息系统为支撑,逐步实现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最大程度地减少单位现金结算支付,规范单位财务管理,强化财政动态监控,健全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二)基本原则
1.完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原则。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实现公务卡制度与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有机衔接。
2.加强财政动态监控原则。通过制度创新和技术手段创新,实现财政部门对单位零余额账户信息和公务卡消费明细信息的动态监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3.坚持单位财务管理“三不变”原则。实行公务卡制度改革不改变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限、财务管理权限及会计核算权限。推行公务卡,目的是通过银行卡这一现代支付结算工具和信息系统建设,尽量减少传统现金管理方式下繁琐的管理和使用环节,提高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效率,推动单位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三、公务卡制度改革主要内容
公务卡制度改革主要内容是“银行授信额度、个人持卡支付、单位报销还账、财政实时监控”。
“银行授信额度”是指公务卡应当为信用卡,持卡人不需要事先存入资金,在发卡银行授信额度范围内,实行先刷卡后报销。“个人持卡支付”是指进行公务消费时,持卡人先行刷卡进行支付,同时取得银行卡刷卡凭证和发票,这些单据是证明公务卡消费信息和有关发票真实性的必要凭证。“单位报销还款”是指个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刷卡凭证和发票到单位财务申请报销,单位财务部门必须通过公务卡支持系统,对个人申请报销的刷卡消费信息进行查询、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发支付指令,从单位零余额账户直接将报销款项划入公务卡账户。“财政实时监控”是指代理银行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资金划入公务卡账户的同时,应当将零余额账户向公务卡的划款信息和公务卡向商户付款的明细支付信息,实时向财政动态监控系统反馈,以满足国库动态监控管理需要。
1.公务卡的开设
公务卡分为单位公务卡(以下简称单位卡)和个人公务卡(以下简称个人卡)。
单位卡是指以预算单位名义申请的贷记卡。单位卡账户按照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进行管理,单位卡不办理实体卡片,仅用于本单位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不得用于消费等其他支出和提取现金,并纳入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实行动态监控。每个预算单位只能开立1张单位卡,单位卡信息由预算单位财务人员保管。发卡行不得为预算单位开设实体卡片,不得开放除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以外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