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兰溪市药品安全示范市(镇乡、街道)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自职责,认真抓好组织落实。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药品安全示范市(镇乡、街道)创建工作
实 施 方 案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金华市药品安全示范县(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11〕5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市(镇乡、街道)创建活动,提高基层用药安全水平,巩固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成果,完善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创建目标
力争2013年底前,全市镇乡 、街道完成示范创建工作并通过验收。以药品安全示范市(镇乡、街道)创建为载体,带动药品安全体系建设,健全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并实现以下目标:
(一)落实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坚持“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原则,加强对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明确相关部门药品安全监管职责,健全考评制度,落实经费保障。
(二)提升药品安全监管水平。创新药品安全监管手段,建立较为健全的药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全面实施药品监管数据库管理,实现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镇乡 、街道以上使用单位信息化监管全覆盖。全面提升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加强农村药品“两网—规范”建没。建立健全信息畅通、反应灵敏、处置及时,政府与社会互动的药品基层监管网络体系,实现药品监管网行政村全覆盖;建立健全源头可控、配送规范、运行有序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体系,实现药品供应网行政村全覆盖。
(四)建立科学有效的药品安全处理机制。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药物滥用监测体系以及药害事件应急处理网络和工作机制,广泛开展药物预警宣传。
(五)规范基层药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涉药违法行为,辖区内无无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无制售假药行为,无违法药品广告发布,无药品安全事件发生。群众对农村药品市场秩序满意度明显提高。
(六)增强群众科学用药意识。广泛开展安全用药、合理用药宣传,群众能初步掌握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基本常识,了解滥用药物的危害性,懂得从合法渠道购买药品。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兰溪市药品安全示范市(镇乡、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统一领导全市药品安全示范市(镇乡、街道)创建工作。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安全示范市(镇乡、街道)创建日常工作。创建药品安全的示范镇乡 、街道也应成立相应机构。
四、实施步骤
创建工作分创建试点、全面推进、常态化管理三个阶段进行。
创建试点阶段(2011年):组织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市(镇乡、街道)创建工作调研,出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对创建试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确定香溪镇、女埠街道为开展市级药品安全示范镇乡、街道创建试点,示范镇乡、街道创建试点单位完成创建工作后由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综合评价,符合要求的,由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上报金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