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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度全市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工业经济发展考核办法的通知

2021-06-03 兰溪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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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党委、街道党工委,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强工兴市战略,提高工业经济发展质量,确保我市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特制定2012年度全市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工业经济发展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镇乡、街道。

经济开发区参加实绩考核,结果单列。

二、考核内容

工业性投入、工业运行、外贸出口、企业数量及规模、新型工业化等内容(乡镇平台建设单独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一)工业性投入(30分)

工业性投入指现有或新办工业企业(含招商引资项目)当年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入及工业基础设施配套投入。全市工业性投入单独考核,考核办法由经信局制定,考核后分值并入。

列入省级以上重点技改项目或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完成计划进度的每项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二)工业运行(45分)

1.规上工业产值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的按档计分:10亿元以下计10分,1050亿元计13分,50亿元以上计16分;每超目标任务2个百分点加0.5分,最高加5分;每超目标任务2000万元加0.5分,最高加5分;未完成的按比例得分。销售收入与产值比例低于95%的按比例结算。

规上工业增加值率达到20%5分,未达到的每减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2.完成或超额完成市下达工业税收目标任务的分别按档计分和百分点加分:完成国、地税在2000万元内档目标任务的计15分,每超目标任务以上4个百分点加1分;完成国、地税在20003000万元档目标任务的计17分,每超目标任务3个百分点加1分;完成国、地税在3000万元~1亿元档目标任务的计19分,每超目标任务2个百分点加1分;完成国、地税在12亿元档目标任务的计21分,每超目标任务1个百分点加1分;完成国地税在2亿元以上档目标任务的计23分,每超目标任务0.5个百分点加1分;各档最高加2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得分,完成比例低于80%以下的本项不得分。

3.规上工业利税总额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得5分;每超目标任务5个百分点加0.5分,最高加5分;每超目标任务500万元加0.5分,最高加5分;未完成的按比例得分。以平均产值利税率8%为基数,每超1个百分点加0.5分,最高加2分。规上企业亏损面超过7%或亏损率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的扣5分。

4.规上企业单位电量产值及单位电量税收达到乡镇平均水平的得5分,规上企业单位电量产值比去年同期每提高或减少1/度,加或扣0.5分,最高加扣分不超过2分;单位电量税收比去年同期每提高或减少0.05/度加或扣1分,最高加扣分不超过5分。

5.外贸出口按目标任务分5000万美元以上、2000万~5000万美元、1000万~2000万美元、1000万美元以下分四档考核,完成目标任务的各档分别得10分、7分、5分、3分基本分,按档每超目标任务6个百分点、7个百分点、8个百分点、10个百分点加1分,经济开发区每超1000万美元加1分,最高加5分。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按比例得分,完成比例低于70%的不得分。

(三)新兴产业及规上企业(15分)

1.经认定的新兴产业工业产值同比增幅达25%的得5分,新兴产业项目当年落地开工的每项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3分。新兴产业企业上规模的每增1家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3分。

2.总部税收完成目标任务的得4分,未完成不得分;回归项目完成目标任务的得1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3.净增规上企业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得5分,未完成的按比例得分,超目标任务以上的每家加1分,以上最高加5分。当年净增销售收入1亿元、5亿元、10亿元企业每增加1家分别加1分、3分、5分。

(四)新型工业化(10分)

1.规上工业实现新产品产值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得3分,未完成的按比例得分;每超目标任务以上10个百分点加0.5分,最高加2分。以平均新产品产值率19%为基数,每超1个百分点加0.2分,最高加2分。规上企业科技研发投入额达到销售收入的1.5%2分,未达到的每减少0.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2.节能降耗:规上工业企业万元产值能耗降低率按单个企业计算,全部完成目标的得5分,未达到的不得分并每家扣0.5分。

3.精细化管理:当年获得省级、金华级及市级精细化管理示范企业的,每家分别加3分、1分、0.5分。镇乡当年组织企业进行精细化管理培训至少一次以上每培训50,0.5最高加分不超过2分。

4.清洁生产:当年验收通过省级清洁生产企业的,每家加1分。

5.淘汰落后产能:完成市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每家加2分,未完成的每家扣2分,最高加或扣10分。

6.科技类项目:当年获得技术研发中心、技术创新项目、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国家级每项加5分、省级每项加3分、金华市级每项加1分;省级新产品每只加1,通过鉴定的再加0.5分。

7.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当年新增国家级每项加5分、省级每项加3分、金华市级每项加1分。

三、附加分

1.为了鼓励购置先进设备,凡购置先进设备抵扣增值税的,按实际抵扣额每50万元加0.5分,最高加10分。

2.对园区建设等作出突出贡献的酌情加分,最高加5分。

3.规范管理报表以电子形式上报,数据准确完成的得1分;建立销售500万元以上企业数据信息库得1分;建立新兴产业和园区基本数据档案的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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