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专项整治“双月行动”的通知》(浙土资明电〔2012〕38号)文件要求和金华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推进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自 2012年5月10日 至 6月30日 ,集中两个月时间,在全市开展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专项整治“双月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依法做好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疑似图斑”中的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严防发生新的违法用地行为,力争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查处率、整改率分别达到100%,确保我市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零问责”。
二、整治方式
专项整治以镇乡、街道及经济开发区为主体开展自查自纠,市国土资源局做好卫片执法检查业务工作,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工作。
三、行动步骤
1. 5 月10 日 至 5 月20 日 ,镇乡、街道和经济开发区在市国土资源局的指导下,根据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疑似图斑”,逐宗开展调查、核实,对查实的违法用地立即组织查处、整改,并逐宗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调查核实情况及时报市国土资源局。
2. 5 月21 日 至 6 月5 日 ,镇乡、街道和经济开发区对违法用地开展自查自纠。对已经查处、整改的违法用地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执行到位情况;对尚未查处的违法用地,要求立即组织调查、处理和整改,并在一周内查处、整改完毕。“回头看”和查处、整改情况由市国土资源局及时录入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同时,进一步加强对2012年新增违法用地的查处整改,结合“两违”整治“夏季行动”,以镇乡、街道和经济开发区为主体组织开展集中整治,避免出现“边整改边违法”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