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传统红木家具制作工艺、晒经节等8个项目列为我市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将传统红木家具制作工艺传承基地(兰溪市兰福红木家具厂)等4个单位列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保护项目传承基地,现予以公布。
附:1.兰溪市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2.兰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保护项目传承基地名单
二O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