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保证我市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使无偿献血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现就做好2012年全市无偿献血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进自愿无偿献血。镇乡、街道和部门要有领导分管无偿献血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及共产党、共青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宣传动员组织本地、本部门18~55周岁健康适龄公民自愿无偿献血,并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为献血者提供舒适的献血环境,为采血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促使无偿献血工作顺利开展。镇乡、街道认真组织、落实无偿献血工作从城市向农村延伸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相互协作,使无偿献血工作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