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用电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农村安全用电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保障农村安全用电,规范农村供用电秩序为目标,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金政办发明电〔2012〕59号)精神,结合我市农村生产生活用电的特点,确保不发生农用设备安全事故和人身触电伤害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农村安全用电专项整治活动有效开展,决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吴一成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府办副主任童永生、市安监局局长王学庆、供电局局长项仲棋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农办、安监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供电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成立镇乡、街道整治工作组,组长由镇乡、街道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镇乡、街道分管领导、相关科所站队、行政村负责人和供电营业所人员组成。同时,各行政村成立村安全用电宣传组,由各行政村负责人担任组长,行政村和供电营业所相关人员为成员。
镇乡、街道整治工作组和村安全用电宣传组名单需于9月20号前报市供电局。
三、专项整治要点
1.消除在农村电力线路上私拉乱接、挂钩用电、无表用电现象。
2.对低压线路、农灌线路、路灯线路等供用电线路设备的安全距离、绝缘情况进行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3.检查农村剩余电流动作总保护器、线路分支保护器、农户家用保护器、流动用电设备末级保护器的安装和投运情况,严禁在无保护器正常投运状态下用电。
4.制止其他的不安全用电行为。
四、整治工作计划
专项整治活动从
1.宣传发动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