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温州“8·5”粉尘爆燃事故,造成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和严重的社会影响。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作出重要批示、指示,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和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安全生产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2〕107号),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治“三合一”小作坊,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三个“零增长”目标,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平衡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检查范围、方式和时间安排
镇乡、街道要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所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地毯式检查,重点检查道路交通、消防、渔业船舶、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水上交通、机械制造等行业(领域),全面排查和整治小作坊、小加工厂。采取企业自查、行业(领域)检查、政府督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立体式检查整治。此次活动从8月中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
三、检查内容
(一)道路交通领域。由公安、交通运输部门牵头,重点检查重点路段、危险路段及事故多发路段的管控能力;检查所有道路特别是临水临崖路段、桥梁、连续下坡、急弯陡坡、隧道、路口等交通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客运车辆、单位接送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的安全性能、驾驶人以及行驶线路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重点打击无证无牌、非法运输、拼装车上路、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行驶等违法行为。
(二)消防领域。由公安消防部门牵头,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设计和消防审批情况;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管理制度、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设置、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与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多合一”建筑、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改,火、电规范使用等情况。
(三)渔业船舶领域。由水务、海事部门牵头,重点检查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安全培训教育落实情况;渔业船舶、船员持有效船舶证书、船员证书的情况;渔业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号等安全设施配备情况;渔船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航行作业和其他违规行为情况。
(四)建筑施工领域。由建设部门牵头,重点检查重点工程、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工程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及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及执行情况。
(五)水上交通领域。由交通运输、海事部门牵头,重点检查运输船舶、船员持证情况;运输船舶的通信、救生、消防、信号等安全设施配备及气象预报警报的接收处置情况;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客运和滚装码头的安全监管,做好航道维护助航工作。
(六)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领域。由安监部门牵头,重点检查化工园区安全生产重点监控情况;化工装置开停车作业的工作程序落实情况;组织试生产活动情况;检维修、动火、登高、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监护措施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落实情况;易燃易爆场所电气防爆设施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地下矿山采空区“大礼堂”式开采及破碎软弱地段支护顶板等情况;检查地下矿山机械通风系统和提升系统是否完好;露天矿山按要求实施分台阶、分层开采的情况;露天矿山爆破作业涉及周边居民安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