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鼓励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带技术、带成果、带资金来兰创业创新,助推产业转型升级,我市决定实施精英人才引进计划,5年内引进一批海内外领军型创业人才、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目标
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人才资源,大力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即领军型创业人才和创新团队)到兰溪创新创业,充分释放创业载体的人才和科技资源优势,提高我市产业科技水平,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引进10名领军型创业或创新人才和5个创新团队。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具有在海内外大型企业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关键岗位从事研发和管理工作经历(在海外学习并获得硕士学位,学成后在海内外工作3年以上;在海外学习并获得博士学位,学成后在海内外工作1年以上)的海内外领军型创业人才、创新人才及其创新团队,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在国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内的学术带头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开发前景广阔、高科技含量的科研成果;
2、拥有在国内领先或能够填补国内空白项目的核心技术,并具有一定的市场潜力,可进行产业化生产;
3、在本市重点支持领域中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自带资金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来兰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创业人才、创新人才及创新团队;
4、拥有可形成良好发展前景新产业的重大项目。
三、引进程序和方法
精英人才的申报受理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人力社保局和市科技局共同负责。精英人才申报受理后,由市精英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初审,提出申报推荐意见;经专家组项目评审、项目答辩以及综合评价后,提出分类推荐意见,并报市委、市政府审议;审议决定后,由市委人才办按要求落实用人单位或各类园区与申报对象进行洽谈对接。对接成功的项目,由落户载体与申报对象签订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签约6个月后完成注册登记等工作,并按合同兑现相关扶持政策。
四、扶持政策
1、创业资助
(1)海内外创业人才、创新人才或创新团队来兰投资的项目,经评审确定后根据类别给予每个项目一定数额一次性的创业资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