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兰溪市“十二五”期间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十二五”期间重污染高耗能行业
深化整治促进提升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工作,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1〕10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提升对象
本次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对象为铅酸蓄电池、电镀、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6大行业。
二、工作目标
按照“腾笼换鸟、整合提升”的总体要求,以“关停淘汰一批、整合入园一批、规范提升一批”的思路,全面推进铅酸蓄电池、电镀、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6大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力争到“十二五”末,6大行业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下降,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明显优化,步入可持续发展轨道。
——铅酸蓄电池行业:2012年底前,按照省铅酸蓄电池整治验收标准做好整治,污染物得到妥善处置,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并通过整治验收。
——电镀行业:2012年12月底前,按照金华市政府提出的整治要求,所有拟原地保留的企业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污染物得到妥善处置,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园区外整治无望的要搬迁入园生产,通过整治验收。2012年底前,未按时入园的企业一律关停。
——印染行业:2013年底前,所有印染企业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2014年9月底前,不能通过整治验收的,一律关停。2014年底前,全市印染行业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均在2010年基础上削减25%以上,平均重复用水率达到35%以上。
——造纸行业:2013年底前,所有造纸企业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2014年底前,全市造纸行业废水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均在2010年基础上削减30%以上,平均重复用水率达到60%以上。
——制革行业:2013年底前,所有制革企业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2014年底前,全市制革行业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均在2010年基础上削减30%以上,铬排放量在2009年规划调查数据基础上削减15%以上。
——化工行业:2013年底前,所有拟原地保留的企业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2014年底前,其他企业基本实现搬入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整合发展。2015年9月底前,所有化工企业通过整治验收。2015年底前,全市现有化工企业特征污染物排放总量在2010年基础上削减20%以上,全行业单位产值排污量在2010年基础上降低30%以上。
三、工作要求
——统一标准。铅酸蓄电池、电镀、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6大行业的整治技术要求按照省有关部门出台的方案组织实施。
——具体实施。经济开发区和有关镇乡、街道根据本方案确定的各阶段整治目标,尽快组织开展6大重点行业基本情况排查,于
——分批验收。6大行业整治工作由市整治办组织对企业验收。铅酸蓄电池、电镀、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执行省有关部门制订的验收规程和标准。
四、主要任务
(一)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省环保厅关于铅酸蓄电池、电镀、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项目审批严格与区域环境质量、产业结构调整、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安全、能耗及污染减排指标等挂钩,实施以新代老、总量削减替代措施,6大行业新、改、扩建工业项目新增排污权指标要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坚决控制重污染、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新建(含搬迁)项目,工业园区或工业功能区外不再新建(含搬迁)重污染、高耗能项目。改、扩建项目选址必须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市域总体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