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党委、街道党工委,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机关各部门:
《兰溪市国有资产重组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兰溪市委办公室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国有资产重组整合工作实施方案
为优化配置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发挥国有资产在全市“追赶跨越、重振雄风”工作中的作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国有资产管理现状和布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对企业国有资产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分类管理、统一调配、有效运营,实施同业同类资产的优化配置、重组整合,做大做强我市国有公司,加快建立国有资源、资产、资本、资金良性循环的运营体系,增强政府投融资能力和调控经济的能力,带动社会资本,对政府发展产业和重大基础性项目加大投入,最大程度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发挥效能原则。重组整合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聚集国有资产的整体实力,进一步发挥其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在政府工程建设、项目融资、资源掌控及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主体作用。
2.坚持做大做强原则。突出主业发展,调整优化国有资产布局,充实企业资产实力,明晰产权关系,明确发展思路,强化自主经营,在推进国有企业参与我市经济建设的同时,不断壮大企业自身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3.坚持有效监管原则。进一步理顺国有企业监管体制,健全完善管理体系,实现政资分开、政企分开,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4.坚持依法规范原则。严格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重组整合操作,着力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妥善处理好资产划转、人员安置等相关工作。
二、重组整合范围、框架及方式
(一)重组整合范围
市属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所属资产、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及其附着物、企业改制剥离资产和闲置资产。
(二)重组整合框架及方式
通过集中配置优势资源,将非经营性资产纳入兰溪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经营性资产纳入兰溪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国控公司),同时搭建“国控公司→行业公司→项目公司”的三级国资监管新架构。
(三)注入资产
将行政事业单位、镇乡、街道(含社区)的非经营性资产中的重要资产(土地、房产)的权证集中统一办理到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便于统一调配、合理使用,日常使用管理职能由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委托实际使用人行使;将现国有企业的有效运营资产、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资产、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及其附着物、企业改制剥离资产和闲置资产注入国投公司、行业公司或项目公司。
(四)运营实体(机构)
1.兰溪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代表市政府行使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土地资产的所有人身份,并统一办理其房产、土地所有使用权证;负责建立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土地资产总账、明细账和卡片;对经批准同意的国有资产进行调拨、抵押、处置等工作;负责国有房产、土地出租出借的审批工作。
2.兰溪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
主要职责: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下述七大行业公司出资,做大我市国有公司资产规模,增强投融资能力。
(1)交通运输局的行业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下同)
资产范围:选择兰溪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一家公司或重新组建一家公司作为行业公司,交通运输局下属的其它企业(不含兰溪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为子公司(项目公司);注入交通运输局下属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资产和闲置资产,经市政府同意的土地资产。
主营业务: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经营、管理。
经营范围:①道路交通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②场站资产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③土地开发、整理;④客运、物流经营;⑤其它相关资产的经营管理。
(2)水务局的行业公司
资产范围:选择兰溪市水务局下属一家公司或重新组建一家公司作为行业公司,以兰溪市水务局下属其它企业为其子公司(项目公司);注入兰溪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股权,原兰溪市自来水公司、山泉水公司、管道安装公司改制剥离资产,水务局下属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和闲置资产,经市政府同意的土地资产。
主营业务:市水利水电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经营管理;水力资源经营管理。
经营范围:①水力资源开发建设、经营管理;②水利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管理;③土地开发、整理;④其它与水电相关的资产经营管理。
(3)建设局的行业公司
资产范围:选择兰溪市建设局下属一家公司或重新组建一家公司作为行业公司,市建设局下属的其它企业为其子公司(项目公司);注入建设局下属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和闲置资产,经市政府同意的土地资产。
主营业务: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经营管理。
经营范围:①市政工程投资、建设、经营、管理;②房产(含保障性住房)开发;③土地开发、整理;④旧城改造项目;⑤政府代建项目;⑥物业等相关资产的经营管理。
(4)经济开发区的行业公司
资产范围:选择兰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属一家公司或重新组建一家公司作为行业公司,经济开发区下属的其它公司为其子公司(项目公司);注入经济开发区下属经营性资产和闲置资产,兰溪市经信(二轻)局管理的部分原改制企业剥离资产,经市政府同意的土地资产。
主营业务:经济开发区范围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经营管理。
经营范围:①经济开发区市政工程投资、建设、经营、管理;②房产开发;③土地开发、整理;④物业等相关资产的经营管理。
(5)教育局的行业公司
资产范围:选择兰溪市教育局下属一家公司或重新组建一家公司作为行业公司,市教育局下属的公司为其子公司(项目公司),注入市教育系统经营性资产和闲置资产,撤、扩、并后撤销的原中、小学房产、土地,经市政府同意的土地资产。
经营业务:负责投资教育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运行和筹资等。
经营范围:①教育建设工程投资、建设、经营、管理;②土地开发、整理。
(6)行政执法局的行业公司
资产范围:选择兰溪市行政执法局下属一家公司或重新组建一家公司作为行业公司,以行政执法局下属的其它公司为其子公司(项目公司),注入行政执法局下属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经市政府同意的土地资产。
主营业务:负责与城市管理有关的政府项目建设、管理、运营和筹资。
经营范围:①与城市管理相关的工程投资、建设、经营、管理;②土地开发、整理;③负责城市停车场、户外广告经营权等经营项目。
(7)兰溪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下称国资办)的行业公司
资产范围:组建以兰溪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作为行业公司,财政局下属的企业(不含兰溪市基础设施有限公司)及未纳入前述六个公司以外的公司为其子公司(项目公司);注入未纳入前述六个公司以外的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及闲置资产,兰溪市经信(二轻)局管理的部分原改制企业剥离资产,市财政局的ST博元股份和债权。
主营业务及范围:投资具有较强盈利能力及发展潜力的项目;对其他国有公司进行担保;市场管理;接收、运营和管理有关企业国有资产。
三、明确有关政策
(一)明确国有公司出资人,建立出资人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规定,市国资办代表市政府对国控公司出资,再由国控公司对上述七大行业公司出资。七大行业公司的子公司国有股份出资人分别变更为七大行业公司。今后如需要设立国有公司原则上以国控公司或七大行业公司作为出资人。
(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落实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