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金华市有关文件精神,今年我市深入开展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经过相关部门和单位努力,目前全市电镀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基本完成。为进一步巩固整治提升成果,根据省、金华市关于开展电镀行业整治提升“零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兰溪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13年1月1日零点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实施电镀行业整治提升“零点行动”(以下简称“零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零点行动”起讫时间
2013年1月1日零点开始,在我市开展2012年电镀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完成情况专项检查,2013年1月7日结束。
二、主要任务
1.检查关停企业关停情况;
2.检查未完成整治验收企业执行停产情况;
3.检查拟停产搬迁而未完成搬迁企业执行停产情况;
4.检查已通过整治验收企业落实电镀企业污染综合整治56条验收标准情况。
三、工作安排
1.总结上报整治情况。市电镀行业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2年12月31日前将我市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报告以市生态办文件形式报送至金华市生态办。
2.媒体公示。在媒体及时公布已通过整治验收的整治企业名单,接受公众监督举报。
3.现场检查:发现该停而未停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行政强制措施,公安部门停止剧毒品购买使用审批,环保部门进行现场勘察记录。
4.总结上报“零点行动”检查情况。2013年1月15日前将我市“零点行动”检查情况上报金华市政府,并迎接上级督查。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零点行动”由市政府统一领导,环保、经信部门牵头,发改、公安、建设、卫生、安监、供电,相关镇乡、街道抽调人员成立“零点行动”检查组,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零点行动”依法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