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兰溪市 > 正文

关于印发兰溪市“纺织强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6-03 兰溪市 收藏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兰溪市“纺织强市”创建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纺织强市”创建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兰溪纺织的快速发展,促进兰溪由纺织大市向纺织强市跨越,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兰溪市“纺织强市”创建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3~5年的创建活动,实现我市各项纺织产业主要指标达到纺织强市标准,进入纺织强市行列。

行业规模:至2015年,全市纺织产业实现销售收入500亿元、出口值8亿美元;其中织布业实现销售收入330亿元、服装业实现销售收入10亿元。至2017年纺织产业实现销售收入800亿元以上,出口值达13亿美元;其中织布业实现销售收入520亿元、服装业实现销售收入20亿元。

企业规模:至2015年产值超10亿元企业20家,年产值超20亿元企业8家。至2017年产值超50亿元企业2~3家,年产值超30亿元企业5~6家,年产值超10亿元企业35家,年产值超亿元企业80家,年产值超2000万元企业300家。

品牌数量:至2015年中国驰名商标6只,浙江名牌产品15只,浙江省著名商标12只,浙江出口名牌5只。争取有1~2个服装品牌在国际市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至2017年中国驰名商标8只,浙江名牌产品18只,浙江省著名商标15只,浙江出口名牌7只,争取有3~5个服装品牌在国际市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科技创新:至2015年,纺织工业实现新产品产值率70%,培育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3家、省级技术中心5家、规模以上企业新产品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达1.5%,产品自主设计比例50%以上。至2017年,纺织工业实现新产品产值率80%以上,培育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5家、省级技术中心7家、规模以上企业新产品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达2%,产品自主设计比例70%以上。

知识产权:至2015年,纺织行业拥有自主注册商标50%以上,其中规模以上企业拥有自主注册商标达到80%以上,自主品牌产品出口比重提高到20%,专利申请300件,授权200件。至2017年,纺织行业拥有自主注册商标60%以上,其中规模以上企业拥有自主注册商标达到90%以上,自主品牌产品出口比重提高到30%,专利申请400件,授权270件。

二、工作内容

(一)印染整合提升工程(2012年10月~2015年12月)

工作目标:新建规模大、技术先进的印染企业2~3家印染企业,实现全市生产休闲面料的40%印染能力,形成服装、家纺等自主品牌,年印染8亿米布,增加附加值300多亿元。

工作举措:按照“市场导向,企业主体,政府引导”、“优化印染行业布局,提升工艺装备,延伸产业链”的原则,结合《兰溪市“十二五”期间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实施方案》,2013年底前,所有印染企业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淘汰一批落后工艺设备,关停一批印染规模较小的生产线,腾出排污指标。排污权指标实施以新代老、总量削减替代措施,新项目新增排污权指标要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鼓励现有印染企业并购小印染企业,整合重组,集聚到经济开发区;鼓励印染企业采用微波技术、电子束及辐射技术、超声波技术、等离子技术、激光技术和电磁场技术等少水、甚至无水印染新型加工技术,进一步提升印染竞争力,促进兰溪纺织产业链更趋合理、完善。

责任部门:环保局牵头,经信局、相关部门、企业、纺织协会配合。

(二)龙头企业和重点项目培育工程(2012年10月~2015年12月)

工作目标:每年确定培育纺织行业龙头企业30家,其中织造类10家,纺纱类4家,色织布类4家,服装、家纺类6家,印染类3家,产业布类3家。实行动态管理,滚动培育。形成10亿元以上集团企业20家,20亿元以上集团企业8家,50亿元以上集团企业有所突破。实施120只重大项目,投资总额80亿元。年均实施30只以上重点项目,投资近30亿元。

工作举措:鼓励企业做强做大。强化龙头企业示范带动,支持龙头企业通过科技研发、品牌塑造抢占行业制高点,提高纺织产业集群国内外市场竞争力。围绕做强优势、做大市场、做优集群的大项目建设,推进重点项目的实施。

责任部门:经信局牵头,相关部门、企业、纺织协会配合。

(三)区域国际品牌培育工程(2012年10月~2015年12月)

工作目标:积极开展品牌经营战略,通过3~5年的培育,从单一品牌到综合品牌,从有形品牌到无形品牌,逐步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及核心技术的著名品牌,变数量规模型为品牌效益型;将“兰溪纺织”建成区域国际品牌。到“十二五”末,建立区域国际品牌示范区1个,区域国际品牌示范企业5家,浙江区域名牌1个;新增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各2只,企业国内外注册品牌300只,其中:境外注册商标100只,国家级品牌6只,商务部“中国出口名牌”2只,省级品牌产品、著名商标各10只,省出口名牌5只。

工作举措:围绕对兰溪纺织产业发展影响较大的技术领域,每年组织实施一批产业发展关键共性技术、核心技术的攻关项目,重点扶持一批创牌项目,通过重点项目创牌,实施带动纺织产业发展。

责任部门:经信局、工商局、质量技监局、商务局牵头,相关部门、企业、纺织协会配合。

(四)“两化”深度融合试验区建设(2012年10月~2015年12月)

工作目标:1.推进制造执行系统应用,促进纺织业精细化生产。重点培育企业20家;2.提升企业管理信息化水平。骨干企业在企业资源计划(ERP)、财务管理(FM)、知识管理(KM)、供应链管理(SCM)等环节的业务流程信息化水平达到50%以上,重点培育50家企业;3.印染生产过程节能减排信息化深度应用。万元GDP综合能耗年均下降6%,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打70%以上,COD排放年均下降3%,重点培育企业30家;4.推进纺织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重点培育30家企业,年均实现网上交易额达30亿元;5.企业关键领域信息化覆盖率达90%以上。

工作举措:开展信息技术在设计研发、制造执行、印染生产节能减排、企业管理、电子商务应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环节推广和应用;特别推动信息技术在节能减排领域的应用,促进印染生产过程信息化控制进一步提升。主要业务系统数据实现互通和共享,企业信息化程度显著提升。

责任部门:经信局、商务局牵头,相关部门、企业、纺织协会配合。

(五)纺织品研发(设计)中心建设(2012年10月~2015年12月)

工作目标:重点培育纺织品研发(设计)中心3家以上,省级以上企业技术(研发)中心20家以上,到“十二五”末,力争创办国家级纺织品研发(设计)中心1家。攻克制约兰溪纺织做强做优关键技术10项以上。

工作举措:建立以产学研相结合的兰溪市纺织品研发(设计)中心,围绕功能性、差别化、健康的思路,研发环保休闲织物面料和毛巾、床上用品等重点产品。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交流合作,引进国内外科研机构来兰创办研发机构,企业聘请教授专家合作创办研发机构。

责任部门:经信局、科技局牵头,相关部门、企业、纺织协会配合。

(六)浙中纺织品综合市场建设(2012年10月~2015年12月)

工作目标:建设浙中纺织综合市场,纺织品主体交易区、纺织配套产品交易区、仓储物流区等分区拥有独立的功能结构体系,通过便捷的交通组织将各个分区连接为一体,成为功能齐全、分工协作、配套专业、效率一流的纺织产品产销的集散地。

工作举措:科学规划市场和方案论证,加快市场周边道路、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设。

责任部门:经济开发区牵头,相关部门、企业、纺织协会配合。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兰溪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anxishi/20210603/245186.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