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兰溪市“纺织强市”创建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纺织强市”创建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兰溪纺织的快速发展,促进兰溪由纺织大市向纺织强市跨越,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兰溪市“纺织强市”创建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3~5年的创建活动,实现我市各项纺织产业主要指标达到纺织强市标准,进入纺织强市行列。
行业规模:至2015年,全市纺织产业实现销售收入500亿元、出口值8亿美元;其中织布业实现销售收入330亿元、服装业实现销售收入10亿元。至2017年纺织产业实现销售收入800亿元以上,出口值达13亿美元;其中织布业实现销售收入520亿元、服装业实现销售收入20亿元。
企业规模:至2015年产值超10亿元企业20家,年产值超20亿元企业8家。至2017年产值超50亿元企业2~3家,年产值超30亿元企业5~6家,年产值超10亿元企业35家,年产值超亿元企业80家,年产值超2000万元企业300家。
品牌数量:至2015年中国驰名商标6只,浙江名牌产品15只,浙江省著名商标12只,浙江出口名牌5只。争取有1~2个服装品牌在国际市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至2017年中国驰名商标8只,浙江名牌产品18只,浙江省著名商标15只,浙江出口名牌7只,争取有3~5个服装品牌在国际市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科技创新:至2015年,纺织工业实现新产品产值率70%,培育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3家、省级技术中心5家、规模以上企业新产品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达1.5%,产品自主设计比例50%以上。至2017年,纺织工业实现新产品产值率80%以上,培育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5家、省级技术中心7家、规模以上企业新产品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达2%,产品自主设计比例70%以上。
知识产权:至2015年,纺织行业拥有自主注册商标50%以上,其中规模以上企业拥有自主注册商标达到80%以上,自主品牌产品出口比重提高到20%,专利申请300件,授权200件。至2017年,纺织行业拥有自主注册商标60%以上,其中规模以上企业拥有自主注册商标达到90%以上,自主品牌产品出口比重提高到30%,专利申请400件,授权270件。
二、工作内容
(一)印染整合提升工程(2012年10月~2015年12月)
工作目标:新建规模大、技术先进的印染企业2~3家印染企业,实现全市生产休闲面料的40%印染能力,形成服装、家纺等自主品牌,年印染8亿米布,增加附加值300多亿元。
工作举措:按照“市场导向,企业主体,政府引导”、“优化印染行业布局,提升工艺装备,延伸产业链”的原则,结合《兰溪市“十二五”期间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实施方案》,2013年底前,所有印染企业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淘汰一批落后工艺设备,关停一批印染规模较小的生产线,腾出排污指标。排污权指标实施以新代老、总量削减替代措施,新项目新增排污权指标要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鼓励现有印染企业并购小印染企业,整合重组,集聚到经济开发区;鼓励印染企业采用微波技术、电子束及辐射技术、超声波技术、等离子技术、激光技术和电磁场技术等少水、甚至无水印染新型加工技术,进一步提升印染竞争力,促进兰溪纺织产业链更趋合理、完善。
责任部门:环保局牵头,经信局、相关部门、企业、纺织协会配合。
(二)龙头企业和重点项目培育工程(2012年10月~2015年12月)
工作目标:每年确定培育纺织行业龙头企业30家,其中织造类10家,纺纱类4家,色织布类4家,服装、家纺类6家,印染类3家,产业布类3家。实行动态管理,滚动培育。形成10亿元以上集团企业20家,20亿元以上集团企业8家,50亿元以上集团企业有所突破。实施120只重大项目,投资总额80亿元。年均实施30只以上重点项目,投资近30亿元。
工作举措:鼓励企业做强做大。强化龙头企业示范带动,支持龙头企业通过科技研发、品牌塑造抢占行业制高点,提高纺织产业集群国内外市场竞争力。围绕做强优势、做大市场、做优集群的大项目建设,推进重点项目的实施。
责任部门:经信局牵头,相关部门、企业、纺织协会配合。
(三)区域国际品牌培育工程(2012年10月~2015年12月)
工作目标:积极开展品牌经营战略,通过3~5年的培育,从单一品牌到综合品牌,从有形品牌到无形品牌,逐步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及核心技术的著名品牌,变数量规模型为品牌效益型;将“兰溪纺织”建成区域国际品牌。到“十二五”末,建立区域国际品牌示范区1个,区域国际品牌示范企业5家,浙江区域名牌1个;新增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各2只,企业国内外注册品牌300只,其中:境外注册商标100只,国家级品牌6只,商务部“中国出口名牌”2只,省级品牌产品、著名商标各10只,省出口名牌5只。
工作举措:围绕对兰溪纺织产业发展影响较大的技术领域,每年组织实施一批产业发展关键共性技术、核心技术的攻关项目,重点扶持一批创牌项目,通过重点项目创牌,实施带动纺织产业发展。
责任部门:经信局、工商局、质量技监局、商务局牵头,相关部门、企业、纺织协会配合。
(四)“两化”深度融合试验区建设(2012年10月~2015年12月)
工作目标:1.推进制造执行系统应用,促进纺织业精细化生产。重点培育企业20家;2.提升企业管理信息化水平。骨干企业在企业资源计划(ERP)、财务管理(FM)、知识管理(KM)、供应链管理(SCM)等环节的业务流程信息化水平达到50%以上,重点培育50家企业;3.印染生产过程节能减排信息化深度应用。万元GDP综合能耗年均下降6%,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打70%以上,COD排放年均下降3%,重点培育企业30家;4.推进纺织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重点培育30家企业,年均实现网上交易额达30亿元;5.企业关键领域信息化覆盖率达90%以上。
工作举措:开展信息技术在设计研发、制造执行、印染生产节能减排、企业管理、电子商务应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环节推广和应用;特别推动信息技术在节能减排领域的应用,促进印染生产过程信息化控制进一步提升。主要业务系统数据实现互通和共享,企业信息化程度显著提升。
责任部门:经信局、商务局牵头,相关部门、企业、纺织协会配合。
(五)纺织品研发(设计)中心建设(2012年10月~2015年12月)
工作目标:重点培育纺织品研发(设计)中心3家以上,省级以上企业技术(研发)中心20家以上,到“十二五”末,力争创办国家级纺织品研发(设计)中心1家。攻克制约兰溪纺织做强做优关键技术10项以上。
工作举措:建立以产学研相结合的兰溪市纺织品研发(设计)中心,围绕功能性、差别化、健康的思路,研发环保休闲织物面料和毛巾、床上用品等重点产品。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交流合作,引进国内外科研机构来兰创办研发机构,企业聘请教授专家合作创办研发机构。
责任部门:经信局、科技局牵头,相关部门、企业、纺织协会配合。
(六)浙中纺织品综合市场建设(2012年10月~2015年12月)
工作目标:建设浙中纺织综合市场,纺织品主体交易区、纺织配套产品交易区、仓储物流区等分区拥有独立的功能结构体系,通过便捷的交通组织将各个分区连接为一体,成为功能齐全、分工协作、配套专业、效率一流的纺织产品产销的集散地。
工作举措:科学规划市场和方案论证,加快市场周边道路、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设。
责任部门:经济开发区牵头,相关部门、企业、纺织协会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