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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兰溪市2011~2012年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1-06-03 兰溪市 收藏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兰溪市20112012年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73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2011~2012年度优秀学术论文

评选活动实施意见

 

根据浙江省及金华市自然科学学术论文评选条例,为鼓励我市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探索科学真知,总结实践经验,促进学术交流和知识更新,促进科学技术普及和推广,促进我市科学技术繁荣和发展,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服务,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评选条件

论文评选工作每二年开展一次,参加评选的对象是市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镇乡街道科协)会员在 201111 20121231 撰写的学术论文。

申请参加评选的论文的条件具体规定为:

1.在本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2.在本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的论文;

3.未发表的论文,须经两名高级职称专家推荐,才能参加相应学会评选;

4.同一篇论文只能参加一个学会的评选;

5.已获国家、省、金华市级奖励的论文,不再参加本市评选;

6.技术总结、试验报告、举例、翻译文章、他人经验总结等,凡没有本人的新观点,一律不作论文评选。

二、评选组织

1.建立兰溪市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及若干专业评议组。评选委员办公室设在市科协,负责处理评审的日常事务工作。

2.凡参加优秀学术论文评选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镇乡街道科协相应建立论文评选小组。评选小组由37人组成,其成员名单报市评委会办公室审批。

三、评选标准

入选论文要求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认证可靠、文字简炼,特别要注重实用性和应用推广价值。具体分三个等级:

1.一等论文。在某一学科领域的研究中有所创新,在省或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或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过,并得到省内学术界认可,已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的论文。

2.二等论文。有一定学术理论水平,在应用上有较高经济技术价值,在金华市级以上正式刊物上发表过,或在金华市级学术会议上交流过,并得到金华市内科技界认可,且达到金华市内先进水平的论文,对虽没有机会发表或交流,但在实践中充分体现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并达到金华市内先进水平的论文,也可以评为二等奖。

3.三等论文。有一定学术理论水平和技术经济价值,对某一领域中的省内外先进技术加以综合、分析,提出对我市经济、社会有实用价值的新观点,或经多年工作所积累的经验,通过整理总结,提出新观点对今后工作有指导意义或实施价值的论文。

四、评审程序

1.申报:参评的论文,由论文作者(数人合作限报前四名)向所在学(协)会提出申报,填写《兰溪市优秀学术论文评审表》一式二份,提交论文一式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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