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党委、街道党工委,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机关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两富”总目标和我市“强工兴市”战略,支持、鼓励来料加工集聚发展,提升我市来料加工的区域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现就加快我市来料加工业转型升级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对象
1.产业转型升级的内涵:来料加工转型升级是指通过转变发展方式,鼓励来料加工从粗放型向集约型、从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升级,加快实现由传统的“低、小、散”状态向规模化、新型化、品牌化、企业化方向转变,为工业经济作有益的补充。
2.总体目标:力争到2015年,创办乡镇示范来料加工创业园(孵化区)10家,专业村(特色村)200个,来料加工企业300家,培育经纪人1200名(其中上规模经纪人400名),带动全市8万人从事来料加工增收致富。
3.培育对象:主要是支持来料加工集聚发展的镇乡、街道和村集体,以及自主设计、自创品牌的来料加工经纪人,经纪人创办的来料加工企业。
二、要素保障
4.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来料加工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优扶强、自主创新、市场拓展、贷款贴息、考核奖励、业务推介以及重点产业和区域发展等方面的扶持,力争逐年有所增加。
5.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金融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来料加工支持力度,将来料加工经纪人纳入金融重点支持对象。逐步增加来料加工经纪人担保贷款额度,扩大放贷银行范围,并在资金结算和信贷担保、抵押、贴息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每年经市来料加工工作领导小组认定,重点推荐一批符合标准的来料加工经纪人(企业),纳入中小企业应急调头资金支持范围(具体标准另行制定)。
6.科学引导场地建设。市政府优先安排用地指标用于来料加工转型升级。镇乡、街道要统筹安排,加强规划和引导,在乡镇工业功能区、集镇所在地、中心村、公路沿线等发展来料加工集聚区(创业园),积极盘活现有的闲置场地,修缮或建设来料加工标准厂房;鼓励村集体利用废弃矿山、村集体建设用地、村内空闲宅基地等,投资建设来料加工生产厂房。上述新建项目由镇乡、街道投资的,按政府性投资项目报批;村集体或民间投资的项目由市来料加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审核后报发改局核准(或备案)。
7.助推企业转型入园。在经济开发区、镇乡、街道工业功能区购置土地、受让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来料加工企业经来料加工领导小组确认后视同招商引资企业,享受我市招商引资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对来料加工经纪人创办的企业在项目预审中适当降低入园门槛;对入园来料加工企业投产后前三年按标准的50%进行产出的考核。
8.加大市场拓展力度。每年安排一定的市场拓展资金,用于宣传兰溪来料加工工作、拓展供货渠道,包括广告宣传、网络推广、市场考察、市场对接、客户接洽、业务培训、品牌推介、展会参展及新闻媒体宣传等,积极拓展外部市场,培育做强兰溪来料加工业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