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兰溪市“清理河道清洁乡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兰溪市人民政府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清理河道清洁乡村”专项行动
实施 方 案
为有效解决当前我市城乡一些河沟池塘存在的垃圾淤积漂浮、水体发黑变臭,部分乡村垃圾乱堆乱放等突出问题,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创建生态兰溪,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开展“清理河道清洁乡村”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双清”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生态兰溪,按照建设美丽乡村、实施“四边三清三化”行动的总体部署,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集中治理、长效管理,全面清理城乡河道,全面整治农村突出环境卫生问题,加快健全城乡河道保洁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长效机制,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利用一个月时间(2013年4月),对全市所有河沟池塘和乡村、道路、城乡结合部开展全面排查,实行“六清”,消灭群众强烈关注的垃圾河、污水沟、垃圾堆,使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阶段性初步解决;到2014年9月,完成河沟池塘综合整治,从源头上有效解决河道垃圾淤塞、水质黑臭和农村、边沿地区垃圾抛洒堆放问题,形成河道保洁和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使农村环境明显改观;到2014年12月,全面完成“双清”行动,顺利通过省考核验收。
三、进度安排
(一)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4月底前完成)。镇乡、街道,根据本方案要求,组织进行集中攻坚整治。重点是做好六个清:彻底清理并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全面清理打捞河面废弃漂浮物,全面清理河岸垃圾,全面清除河道障碍物,全面清理农村乱堆乱放垃圾,全面清理农村污水坑、臭水沟。市农办、农业、水务、环保、交通、建设等部门要组织力量,按照各自职责,牵头指导做好全市河道、乡村环境卫生、农村面源污染、企业污染排放等相关整治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二)巩固提升阶段(2013年5月~2014年9月)。镇乡、街道要持续深化“双清”行动,加快形成河道保洁和农村保洁的长效机制。要开展城乡河道综合整治,在集中攻坚整治基础上,对需要进一步整治的河沟池塘,深入排查污染情况和成因,坚持一河(塘)一策,逐一制定具体整治方案,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通过各种有力措施,解决水质黑臭问题,建立河道保洁长效机制。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落实城郊结合部、道路边沿、乡镇卫生保洁责任;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收集处置体系,提高收集率;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提高处理率和处理效果;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加强建筑垃圾管理。
(三)考评总结阶段(2014年10月~12月)。镇乡、街道要将“双清”工作纳入生态市建设、新农村建设、和“四边三清三化”行动等重点工作中,做好总结归纳,迎接各级领导的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成立“双清”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组员,负责统筹、推进该项工作;市生态办负责及时掌握并通报镇乡、街道工作进展情况;水务局负责牵头协调河道清理工作,负责农村河道和承担管护责任的城市河道清淤疏浚、保洁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市农办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负责牵头协调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业局负责指导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畜禽养殖排泄物污染防治,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畜禽养殖环节的动物防疫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执法监管;建设局负责城镇污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和监管,负责建筑垃圾的监管;执法局负责牵头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填埋工作;环保局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工业污染源执法监管和水环境监测。宣传、发改、科技、公安、财政、国土资源、交通、林业、卫生、工商等部门也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对本区域双清工作负总责,要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其主要负责人是双清行动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镇乡、街道干部和辖区内所有村干部合力抓。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镇乡、街道要迅速行动起来,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订实施方案,细化具体整治措施、进度安排,分解落实整治责任,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市各职能部门要按照省市方案要求,成立工作班子,制订本部门双清工作计划,组织精干力量集中开展“双清”行动。要建立基层干部和村(居)民代表、群众共同参与的河道保洁和环境卫生巡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治。要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宣传栏、挂横幅、刷标语、黑板报、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开展“双清”行动宣传;报社、电视台、电台要集中一段时间,开辟专栏,宣传”双清”行动。
(三)统筹兼顾,强力推进。镇乡、街道要把“双清”行动,与已经开展的生态环保相关专项行动紧密结合起来。特别是要紧密结合“四边三清三化”行动、美丽乡村建设、“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万里清水河道建设和“三改一拆”行动,充分利用这些行动既有的工作机制,实现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当前,要把“双清”行动作为重点,集合各方面资源,打一场集中整治的攻坚战,尽快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镇乡长、街道办事处主任,要亲自参加集中整治,作出表率,对动员部署、督促检查、资金落实等重要环节问题要认真参与、积极协调。对重要河流的清理整治,要建立河长制,“河长”由当地负责人担任,公布联系电话,方便公众监督。农村保洁的责任,镇乡、街道要落实到村两委负责人,并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四)落实资金,强化保障。切实保障“双清”行动必需的资金投入,特别是要加大对城乡河道清理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全面建立以市、镇乡两级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整合相关部门专项经费、分级负担的农村“双清”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具备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安排适当的资金用于河道保洁和村庄保洁。组织发动农民群众投工投劳参与“双清”行动,建设美丽乡村。鼓励工商企业和社会各界出资出力支持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严格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政策。
(五)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市委宣传部、市生态办要组织新闻媒体和市民公众进行跟踪检查。市委、市政府将把“双清”行动列入对市有关部门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同时纳入生态市建设、新农村建设和“四边三化”行动考核,其中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考核由市农办、行政执法局会同市有关部门负责,河道清理整治考核由市水务局会同市有关部门负责,其考核结果适时通报全市。
附件:1.兰溪市开展“清理河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兰溪市开展清洁乡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3.兰溪市“清理河道清洁乡村”面源治理及病死动物
无害化处理工作方案
兰溪市开展“清理河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抓好城乡河道清理工作,有效解决当前一些河道中存在的垃圾淤积、水体发黑变臭等突出问题,改善河道功能,营造优美和谐的人居环境,决定开展“清理河道”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河道清理专项行动,到2014年底,基本解决河道随意丢弃垃圾废弃物的问题,河道环境面貌明显改善。打造一批“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河道,在加强整治的同时,进行巩固提升,实现河道清洁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阶段划分与进度安排
“清理河道”专项行动从2013年4月开始,至2014年12月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4月)
本阶段按照专项行动工作任务,组织开展集中整治。镇乡、街道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全面清理河道废弃漂浮物、病死动物、河中障碍物和沿岸垃圾,疏通河道,做到河面清洁、河岸整洁、河水清透、无黑臭现象。
(二)巩固提升阶段(2013年5月~2014年9月)
本阶段是在集中整治取得初步成果的基础上,按照“水系流畅、岸绿景美、功能健全、人水和谐”的要求,结合河道整治工程建设和污水处理等技术,以解决河道垃圾和河水黑臭问题,恢复河道的基本功能,改善河道水环境为重点,持续开展城乡河道综合整治和河道保洁的长效管理。
(三)考评总结阶段(2014年10月~2014年12月)
本阶段陆续对开展“清理河道”专项行动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将其纳入生态省建设、新农村建设和“四边三化”行动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同步考核。
三、工作任务
(一)集中整治阶段任务
开展对兰江、衢江、金华江三条省级河道和县级河道游埠溪、赤溪、马达溪、甘溪、梅溪“五溪”的的集中整治工作,整治长度三江共计
1.广泛发动群众,进行全面排查。摸清楚各河道的现状及污染情况,并弄清楚污染的原因,鼓励群众举报污染源,初步确定清理计划。
2.全面清理打捞河道内的病死动物,并严格按规定实行无害化处理
3.全面清理打捞河面废弃漂浮物。主要是漂浮在河道里的垃圾、水葫芦及杂草、枯烂树枝等。
4.全面清理河岸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