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鼓励和推动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推进土地的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促进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根据市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扶持政策实施办》(兰政办发〔2012〕18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全市16个镇乡、街道。
二、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100 分)
(一)土地流转实绩(50分)
1.完成市里下达的土地流转目标任务数的得20分,比目标任务每超10个百分点加1分,最高加5分,未完成目标任务按完成率计分。(2013年目标任务表附后)
2.考核镇乡、街道土地流转率,达到当年土地流转率得5分,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大户(5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五年以上)数在一户以上,流转双方签订了规范性土地流转合同得5分。
3.土地流转申报资料、公示材料、文件等齐全的得3分,少一项扣1分;土地流转合同规范、鉴证手续齐全得3分。
4.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并壮大农业经营主体,有一千亩以上的规模经营大户的,得8分。
5.探索土地流转新格局,对我市土地流转起示范带动作用的镇乡、街道,得6分。
(二)镇乡、街道土地流转服务组织体系建设(20分)
1.明确领导,分工负责,制订土地流转工作实施方案,镇乡、街道土地流转工作有布置、有督查、有总结、有奖惩的得2分。
2.镇乡、街道土地流转服务机构正常有序运行,做到“六有”,即有牌子、有印章、有办公场所、有必需的办公设备、有专职人员、有必要的工作经费的得2分。
3.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发布系统,完善土地流转信息网络,收集土地流转供求信息,及时发布供求信息三条以上的得3分,少一条扣一分,扣完为止。
4.大力宣传土地流转政策,在镇乡街道、村公开栏内张贴的得2分。
5.按时准确上报农村土地流转报表得4分;每季一次,少一次扣1分,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真实、准确提供补助项目申报资料,协助完成补助项目审核验收工作,确保补助资金发放到位的得3分,每少一个按规定发放的项目扣一分,扣完为止。
6.开展土地流转日常监管,督查土地流转过程中无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和侵占、截留、扣缴农户土地流转收益的现象的,流转后的土地无被用于非农开发的得2分。
7.落实专人负责土地流转资料(包括土地流转合同,规模经营大户申报资料,公示资料等相关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按村、按年份,建立一户一表、一村一册、一镇一柜的土地流转台帐资料和信息储备库的得2分。
(三)镇乡、街道完善土地承包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建设(30分)
1.镇乡、街道摸清各自区域土地承包权落实、土地承包合同签订,土地承包权证发放、土地整理及流转情况,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按规定整理完善的得5分,家庭承包土地变更时要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得5分;定期摸底二轮土地承包情况,及时总结的得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