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兰溪市饮用水水源保护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饮用水水源保护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根据《兰溪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十大行动方案》,依据现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市人大常委会议审议意见〔2013〕2号和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通过整治,确保市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不低于地面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并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其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不低于地面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
二、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城乡集中式供水的江河、水库、山塘等地表水水源和地下水水源。包括芝堰水库、城头水库、钱塘垅水库以及兰江(备用水源)等4个市级饮用水水源及洪垅水库、阴坑垅水库、小西湖水库、东湖水库、包坞水库、鲤鱼山水库、双牌水库、缪源水库、清水塘水库、联益水库、青岩山山塘等11座乡镇级饮用水源和灵洞乡洞源村茶山水库等101个村级饮用水源。
三、整治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城头水库水域及水库正常水位以上200M以内的陆域为一级保护区范围。主要整治内容:
1.设立保护区警示牌和保护水源宣传牌(水务局负责,横溪镇配合);
2.库区内城头村、梅坑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农办、环保局、横溪镇负责);生活垃圾清运(横溪镇负责);
3.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农业局牵头,环保局、供电局、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局、横溪镇等配合);
4.“低、小、散”污染企业整治(横溪镇负责);
5.城头村、梅坑村自备水源日常管理(横溪镇负责,城头村、梅坑村配合);
6.建立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发改局负责,财政局配合);
7.与义乌市建立水源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环保局负责,水务局、农办、农业局、横溪镇配合)。
(二)芝堰水库
1.完善与建德市水源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环保局负责,水务局、农办、农业局、黄店镇配合);
2.加快移民搬迁工程的实施(农办、黄店镇负责,水务局、财政局、民政局配合);
3.协助建德市邓家村、桥亭村开展生活污水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农办负责,财政局、水务局、环保局配合)。
(三)钱塘垅水库
1.加快钱塘垅水库第二水源建设(水务局负责,马涧镇配合);
2.设立保护区警示牌和保护水源宣传牌(水务局负责,马涧镇配合);
3.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农业局牵头,环保局、供电局、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局、马涧镇等配合)。
(四)洪垅水库、阴坑垅水库、小西湖水库、东湖水库、包坞水库、鲤鱼山水库、双牌水库、缪源水库、清水塘水库、联益水库、青岩山山塘等11座乡镇级饮用水源
1.设立保护区警示牌和保护水源宣传牌(水务局负责,相关镇乡、街道配合);
2.严禁游泳、钓鱼、野炊等危害水质的行为(相关镇乡、街道负责,所在村配合);
3.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农业局牵头,供电局、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局、相关镇乡、街道等配合);
4.“低、小、散”污染企业整治(相关镇乡、街道负责,相关村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