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推进农村环卫保洁长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进农村环卫保洁长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农村环卫事业发展,建立健全农村环卫保洁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农村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努力实现美丽乡村目标,现就进一步推进农村环卫保洁长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为主线,以建设美丽乡村为载体,全面落实农村环卫保洁长效管理职责,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强化责任考核,创新作业机制,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环卫意识,提升农村环卫长效保洁水平。
二、工作目标
镇乡、街道要把农村环卫保洁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完善“户集、村收、镇中转、市处理”长效管理机制,夯实管理基础,提升农村环卫管理水平,通过三年努力,逐步实现环卫保洁常态化、环卫服务精细化和环卫管理规范化,使农村呈现天蓝、地绿、路洁、水清的新面貌,实现美丽乡村“村容整洁环境美”。
(一)镇乡、街道要按照《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规划和布置辖区范围内环卫公共设施和工程设施,做到布局合理、数量达标、管理规范、效益显现。
(二)注重完善环卫保洁管理服务功能,提升环卫保洁质量,加大环卫保洁机械装备投入力度,逐步推行环卫机械化作业;镇乡、街道将生活垃圾清运至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焚烧厂)统一处置。
(三)镇乡、街道要加快垃圾中转站更新改造,做好运行管理;区域面积较大的镇乡、街道,应按照合理、经济、高效的原则,根据作业服务半径增设中转站。
(四)规范农村居民垃圾清扫处置费及有偿服务收费,参照城市居民收费标准及单位有偿服务收费,适当降低收费额度,收取的费用作为农村环卫专项经费,纳入镇乡、街道财政,由镇乡、街道统一支配,做到收支两条线。
(五)在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全覆盖的基础上,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应收尽收,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水平逐年明显提升。
(六)积极探索农村环卫保洁作业市场化运作机制,逐步实行社会化服务和专业化管理,实现管干分离。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镇乡、街道是本辖区范围内环卫保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环卫综合管理职责。由镇乡、街道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环卫保洁工作,镇乡、街道环境卫生管理所具体组织实施各项环卫保洁工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凡不纳入市交通运输局、水务局等管理范围内的道路、水域及其他公共区域,全部纳入镇乡、街道日常保洁管理范围,做到环卫保洁全覆盖,环卫管理无盲区。各行政村负责本村农户垃圾清扫处置费收缴、垃圾收集容器的配置、村道及村域范围内公共区域的保洁和垃圾收集房的建设、维护与管理。
市行政执法局负责全市农村环卫保洁的规划制定、行业指导、督查考核及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市级及市级以上公路边沟以内(含边沟)和路肩外绿化带的保洁。市水务局负责三江口范围(横山大桥、南门大桥至黄湓大桥之间)水面保洁工作及全市河道保洁工作的监督管理。市财政局负责及时足额落实农村环卫保洁相关配套资金。其他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切实做好农村环卫保洁管理相关工作。
(二)突出重点,扩面提升
要重点抓好集镇、工业园区、村公共场所、主要公路两侧、河道,特别是城郊结合部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集中精力、时间,全面开展“四边三化”、“双清”等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通过集中整治、夯实基础,突出重点、以点带面,不断扩大长效管理范围,全面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
(三)加大投入,强化保障
加强市和镇乡、街道两级财政保障力度,完善市和镇乡、街道及村三级投入机制,建立以市和镇乡、街道财政投入为主,村级集体经济为辅,垃圾清扫处置费及有偿服务费为补充的环卫资金筹措机制,加大农村环卫保洁投入力度。
1.市财政10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定量补助和日常考核的“以奖代补”。实行核定基数,定量补助(补助办法详见附件1);按照《2013年兰溪市农村环卫长效保洁工作考核办法》进行月检查、季考核、年考评,并根据考核得分情况予以奖励(考核“以奖代补”办法详见附件2)。同时结合实际,完善考核办法,逐年增加市财政投入力度。
2.镇乡、街道财政要及时拨付环卫日常经费,确保农村环卫工人工资和福利待遇,保障环卫保洁日常工作的有序开展。
3.镇乡、街道要加大对农村环卫保洁基础设施、设备投入,着力改变数量不足、布局不合理、档次偏低的现状,夯实农村环卫保洁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