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充分调动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参保缴费率,扩大受益面,全面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兰政办发〔2013〕112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现就做好2013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内容
考核对象:镇乡、街道、行政村(社区)和有关部门;
考核内容:各单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参保缴费率完成情况等。
二、考核方法
本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考核办公室(设在市人力社保局,以下简称考核办)组织实施。日常考核由考核办根据考核对象日常工作督查、参保人员投诉和举报等情况进行考核;年终考核由考核办根据《通知》精神,结合考核对象日常考核结果,按照《兰溪市2013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考核标准》进行评分。
三、奖惩办法
根据考核结果,对镇乡、街道、行政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个人)实行表彰奖励。设镇乡、街道级先进集体奖、行政村(社区)级先进集体奖、组织奖和先进个人奖。
(一)镇乡、街道级先进集体奖
根据考核总分排名情况,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并分别给予2万元、1.5万元、1万元的奖励(具体考核标准见附件1)。
(二)行政村(社区)级先进集体奖
镇乡、街道设1~2个行政村(社区)级先进集体奖,其中:所辖行政村(社区)个数少于60个的镇乡、街道,设1个名额;所辖行政村(社区)个数超过60个的,设2个名额。每个行政村(社区)级先进集体奖给予0.3万元的奖励。该项考核由镇乡、街道对照考核标准(详见附件2)组织实施,并将考核结果上报考核办,由考核办进行复核。
(三)组织奖
设2个组织奖。由考核办根据《通知》精神和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完成情况,对相关业务经办单位分别给予1.5万元的奖励。
(四)先进个人奖
设先进个人奖50名。其中:2013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总参保人数任务超过1万人以上的镇乡、街道,每个镇乡、街道设3个名额(镇乡、街道2名,所辖村(社区)1名);总参保人数任务1万人以下的,每个镇乡、街道设2个名额(镇乡、街道1名,所辖村(社区)1名);相关部门共设7个名额。先进个人给予500元/人的奖励。
获奖的镇乡、街道和相关部门,奖金额的40%用于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经办人员的奖励。
附件:
1.2013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考核标准(镇乡、街道级)
2.2013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考核标准(行政村、社区级)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13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考核标准
(镇乡、街道级)
考核 内容 | 分 值 | 考核目标要求 | 评分标准 | 考核 办法 | 得分 | 原因 |
组织 领导 | 12 | ⑴组织网络健全,成立镇乡、街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4分); | ⑴成立组织得4分,否则不得分; | 查看资料,并结合具体实施情况。 | | |
⑵有办公场所,镇乡、街道经办人员1~2名(4分); | ⑵镇乡、街道经办人员工作相对稳定得4分,工作不到6个月调换岗位扣2分,不到1年调换岗位扣1分,不到2年调换岗位扣0.5分; | |||||
⑶各行政村(社区)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代办员(4分)。 | ⑶行政村(社区)确定代办员得4分,否则不得分。 | |||||
政策 宣传 | 13 | ⑴镇乡、街道、村干部及代办员熟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实施细则(3分); | ⑴随机抽查5名镇乡、街道和10名村(社区)工作人员,政策知晓率≥85%得5分,每降1%扣0.5分,扣完为止; | 实地查勘;随机抽查5个行政村(社区)30户。 | | |
⑵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政策上墙公布(5分); | ⑵政策上墙率达100%,得5分,每下降1%扣0.5分,扣完为止; | |||||
⑶宣传资料入户,做好政策宣传、问题解答(5分)。 | ⑶宣传资料入户率达100%,得5分,每下降1%扣0.5分,扣完为止。 | |||||
参保 工作 | 50 | ⑴严格参保人员身份、信息审核,负责保费收缴、催缴,续保率、新增参保率均达到100%(40分); | ⑴参保缴费率达规定要求的得40分,每降低1%扣2分; | 实地查勘;随机抽查5个行政村(社区)30户;查看资料。 | | |
⑵镇乡、街道有参保人员《花名册》,有专人妥善保管,名册中个人基本情况项目齐全、登记准确(5分); | ⑵镇乡、街道有参保人员名册并专人妥善保管的比例达100%,得5分,每下降1%扣0.5分,扣完为止; | |||||
⑶按时上报有关材料,对参保人员死亡、服刑等信息上报及时、准确(5分)。 | ⑶按时上报有关材料得5分,超过规定时限上报的,每超1天扣0.5分,发现差错一次扣0.5分。 | |||||
考核 内容 | 分 值 | 考核目标要求 | 评分标准 | 考核 办法 | 得分 | 原因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兰溪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anxishi/20210603/245072.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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