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防范金融风险,规范交易场所的行为,促进交易场所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55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兰溪市交易场所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吴一成
副组长:童永生(市府办)
朱 伟(市发改局)
成 员:汪卫星(市发改局)
胡建平(市公安局)
周季容(市财政局)
冯卫旗(市工商局)
金伟斌(人行兰溪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