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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兰溪市“十倍增、两提高”科技服务专项行动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3 兰溪市 收藏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兰溪市“十倍增、两提高”科技服务专项行动总体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十倍增、两提高”科技服务

专项行动总体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八倍增、两提高”科技服务专项行动、金华市“十倍增、两提高”科技服务专项行动和《中共兰溪市委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兰溪的决定》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围绕实现“十倍增、两提高”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实干导向和绩效导向,按照“靠实干创实绩、以实绩论英雄”的要求,持续、分阶段开展各项科技服务专项行动,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完善科技服务机制,帮助解决创新发展难题,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创新创业活力和动力,为发挥科技的支撑引领作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我市“追赶跨越、重振雄风”的步伐和创新型兰溪建设

二、主要目标

从2013年起,由市招才局、经信局、科技局等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深入各类企业,开展科技服务专项行动,努力实现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提出的到2020年初步建立与产业发展相适应、比较完善的区域创新体系,创新资源有效集聚,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创新效益大幅提升,基本形成创新驱动发展格局,力争跨入创新型县市行列。到2017年全市“十倍增、两提高”的目标是: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达到7.36亿元,研发人员数达到2150人年,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62件,规模以上工业新产品产值达到266.5亿元,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166.5亿元,技术市场实现交易额达到6007万元以上,金华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2家(其中国家级55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38家,兰溪市级以上创新型企业达到121家,金华市级以上企业研发中心达到102家;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全社会劳动生产率达到11.54万元/人。

三、重点任务

以分解落实“十倍增、两提高”的目标任务为核心,由各牵头部门负主责,组织实施六大科技服务专项行动。

(一)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行动。由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局、经信局、统计局、财政(地税)局、国税局等部门参加。具体任务是加快推动兰溪经济开发区创建高新园区,促进浙商创新实验园科技企业孵化园、国家火炬计划兰溪差别化纤维及纺织特色产业基地和国家火炬计划兰溪天然药物产业基地转型升级,培育形成新的增长极,带动传统产业和块状经济转型升级;加强高新技术的转化,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力争到2015年、2017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分别达到121.3亿元、166.5亿元,高新技术企业分别达到81家(其中国家级30家)102家(其中国家级55家)金华市级以上企业研发(技术)中心分别达到83家、102家。

(二)建设科技大市场和技术成果交易专项行动。由市科技局牵头,市经信局、教育局、财政(地税)局、科协等部门参加。具体任务是积极组织开展科技成果展示、对接、洽谈、交易、拍卖活动,继续参与金华市“工科会”,提升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兰溪分市场服务功能,建好名院名校兰溪市技术转移中心,加快培育发展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力争到2015年、2017年分别实现技术市场交易额4657万元、6007万元,促进技术成果加快产业化。

(三)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专项行动。由市招才局牵头,市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地税)局、人力社保局、科协等部门参加。具体任务是以加快企业创新能力建设为重点,深入实施“千人计划”、“双龙计划”、“智汇兰江人才工程”和“兰溪英才回归工程”强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吸引一批院士和博士进站工作,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推进省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着力引进一批创业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力争到2015年、2017年研发人员数分别达到1545人年、2150人年。

(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专项行动。由市科技局牵头,市招才局、经信局、财政(地税)局、市场监管局、质量技监局、总工会等部门参加。具体任务是鼓励科技人员创办科技企业,引导民间资本投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科技企业孵化园建设力度,完善创业投资服务体系。力争到2015年、2017年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达到95家、138家,兰溪市级以上创新型企业分别达到80家、121家。

(五)发展工业设计与“机器换人”专项行动。由市经信局牵头,市招才局、科技局、商务局、科协等部门参加。具体任务是通过推进传统产业产品设计,提高中小企业新产品开发能力;通过提升成套装备工业设计能力,带动装备协同制造,推动信息化、智能化、自动化装备制造业发展,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通过引导和推动企业加快更新改造新型装备,引进并应用智能化信息技术,推广现代制造模式,努力实现“机器换人”。力争到2015年、2017年规模以上工业新产品产值分别达到219.9亿元、266.5亿元,全社会劳动生产率分别达到9.87万元/人、11.54万元/人。

(六)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行动。由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地税)局、市场监管局、文化局、质量技监局等参加。具体任务是大力推进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市建设,积极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专利示范企业,全面增强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促进各类专利尤其是发明专利拥有量加速增长,并尽快转化实施。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专利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依法惩治和遏制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及侵权行为,形成司法保护、行政执法、行业自律、企业维权四位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力争到2015年、2017年发明专利授权量分别达到46件、62件。

通过持续开展科技服务专项行动,力争到2015年、2017年,全市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分别达到5.66亿元、7.36亿元,科技进步贡献率分别达到57%、60%。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市政府已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牵头部门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定期交流、总结经验、督促后进、推动面上工作。

(二)定期通报由市科技局和统计局牵头,会同市招才局、发改局、经信局等部门建立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按月按季通报“十倍增、两提高”指标完成情况的制度。各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要切实加强科技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地做好数据上报工作。

(三)加强考核。实行“双考核”制度,在考核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十倍增、两提高”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同时,对牵头的有关部门也明确责任,加强考核。考核结果与牵头部门的年度考核挂钩,建立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工作氛围,促进专项行动高效落实。

(四)完善机制。各牵头部门要切实承担责任,认真研究细化专项行动方案,负责好各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和任务落实;各参与单位要从职能出发,主动履职、主动配合、主动参与、主动支持;各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和企业要发挥积极性,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序开展。

 

 

附件:2014~2017年各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十倍增”、

“两提高”目标分解表

 

 

 

 

 

 

 


附件

2014~2017年各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十倍增”、“两提高”目标分解表

一、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                     单位:亿元

镇乡、街道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兰江街道

0.29 

0.33 

0.38 

0.44 

云山街道

0.53 

0.62 

0.69 

0.80 

上华街道

0.09 

0.10 

0.11 

0.13 

永昌街道

0.29 

0.34 

0.38 

0.44 

赤溪街道

0.08 

0.10 

0.11 

0.13 

女埠街道

0.11 

0.12 

0.14 

0.16 

灵洞乡

0.42 

0.49 

0.55 

0.63 

游埠镇

0.16 

0.19 

0.21 

0.25 

水亭畲族乡

0.09 

0.10 

0.11 

0.13 

诸葛镇

0.16 

0.19 

0.21 

0.25 

黄店镇

0.04 

0.04 

0.05 

0.06 

香溪镇

0.04 

0.05 

0.06 

0.07 

马涧镇

0.05 

0.06 

0.07 

0.08 

柏社乡

0.00 

0.00 

0.00 

0.01 

梅江镇

0.09 

0.10 

0.11 

0.13 

横溪镇

0.05 

0.06 

0.07 

0.08 

经济开发区

1.78 

2.08 

2.34 

2.71 

市直属

0.57 

0.67 

0.75 

0.87 

合  计

4.83 

5.66 

6.34 

7.36 

二、研发人员(R&D活动人员)数              单位:人年

镇乡、街道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兰江街道

91 

105 

123 

146 

云山街道

76 

88 

103 

123 

上华街道

31 

36 

42 

50 

永昌街道

72 

83 

97 

116 

赤溪街道

33 

38 

45 

53 

女埠街道

47 

54 

63 

76 

灵洞乡

32 

36 

43 

51 

游埠镇

74 

85 

100 

119 

水亭畲族乡

46 

54 

63 

75 

诸葛镇

32 

37 

43 

51 

黄店镇

10 

11 

14 

香溪镇

18 

21 

24 

29 

马涧镇

19 

22 

26 

31 

柏社乡

梅江镇

41 

48 

56 

67 

横溪镇

31 

36 

42 

50 

经济开发区

610 

704 

823 

980 

市直属

76 

87 

102 

121 

合  计

1338

1545

1805

2150

注:上述数据为所属辖区年底拥有数。

三、发明专利授权量                               单位:件

镇乡、街道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兰江街道

4

5

5

6

云山街道

4

5

5

6

上华街道

2

2

2

3

永昌街道

2

2

2

3

赤溪街道

1

1

2

3

女埠街道

2

2

2

3

灵洞乡

1

1

2

2

游埠镇

1

1

2

2

水亭畲族乡

1

1

1

1

诸葛镇

1

2

2

2

黄店镇

1

1

2

2

香溪镇

1

2

2

2

马涧镇

1

1

2

2

柏社乡

1

1

1

1

梅江镇

1

2

2

2

横溪镇

1

1

2

2

经济开发区

15

16

18

20

合  计

40

46

54

62

 

 

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产值                  单位:亿元

镇乡、街道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兰江街道

15.0

16.5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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