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兰溪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表率作用,加快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步伐,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参照省政府、金华市政府有关做法,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市政府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法律业务学习,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律素养,注重提高自身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
第二条 市政府领导干部学习法律,应坚持学以致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以个人自学为主。
第三条 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主要采取集体学法的方式进行。原则上一个月安排一堂课,授课时间为20-4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