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兰溪市“碧水蓝天”环保联合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碧水蓝天”环保联合执法行动
实 施方 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切实解决当前生态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我市环境治理,改善水、大气环境,加快推进转型升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于文件下发之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碧水蓝天”联合执法行动,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建设美丽生态兰溪。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碧水蓝天”联合执法行动,综合运用新《环保法》“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按日计罚”、“行政拘留”、“刑事惩处”等措施,从严查处一批违法行为,促使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推进全市流域治理、大气污染治理,有效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
二、行动对象
涉水、涉气工业企业污染:沿江沿河排污企业和单位,特别是电镀、制革、铅酸蓄电池等涉重金属排放企业,印染、制药化工、农药化工以及其他化工企业,非法小冶炼、小废塑、小水晶等严重污染环境企业。
其他涉气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餐饮油烟污染、建筑施工扬尘、道路扬尘等。
农村小溪流污染:列为黑河、臭河、垃圾河的,近三个月小溪流断面水质考核为劣五类、五类的小流域。
三、行动内容
开展三大“百日”行动:
(一)环境专项执法“百日”行动(3月~5月)
通过实施“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按日计罚”、“行政拘留”等措施,梳理、查处、曝光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依法加强环境违法行为惩处力度,为全面贯彻落实新《环保法》营造良好氛围。
行动重点:
1.重污染行业“回头看”
对已完成整治任务的化工、印染、电镀、蓄电池、造纸、制革企业进行后督察。
2.“低、小、散”行业整治
巩固前期“低、小、散”整治成果,通过各部门的配合,重点督查死灰复燃情况;并以“小萝卜加工”行业为整治重点。
3.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在掌握建设项目存在未批先建、未批先产、批建不符、未验先投等现状基础上,对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分类进行处理。通过清理整顿,完善一批符合产业政策建设项目的环保手续,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规范一批治污设施不健全项目的环保管理,提高治污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平;淘汰一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共赢。
(二)“五水共治”专项严打“百日”行动(6月~8月)
以五类、劣五类小流域、黑河、臭河、垃圾河为行动对象,全面摸清流域内的污染源,逐一清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分类处理,落实举措,分行包干,全面有效控制流域污染。以生猪养殖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重点,全面推进“五水共治”。
(三)气尘合治专项“百日”行动(9月~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