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兰溪人经济”的方针,全面细致地掌握我市在外优秀人才信息,更好地发挥在外优秀人才服务兰溪经济的作用,现就征集兰溪籍在外优秀人才信息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收集对象
祖籍兰溪、在兰溪成长或与兰溪有特殊联系,目前在兰溪市外工作和生活的各类人才。主要包括以下5类:
1.中直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军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县市区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2.在国内外知名高校、医院、科研机构、社团或企事业单位及科技、教育、文学、艺术、医疗卫生、法律、体育、传媒等领域工作,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专业技术人才;
3.曾得到国家级表彰或参与过国家级重大活动,作出过突出贡献的人才;
4.在外创办企业的企业主(包括电子商务等新兴企业),在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经营管理人才;
5.配偶符合上述1~4项条件的人才。
二、收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