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兰人社〔2015〕86号
各镇乡、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 为做好困难失业人员、企业退休人员春节慰问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决定对全市特困失业人员、企业退休人员家庭情况开展一次摸底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2015年底前我市企业退休人员。
(二)条件
1.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具有以下情况之一:
⑴本人及配偶、子女因患严重疾病且当年自负医药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
⑵本人患有长期慢性疾病的;
⑶本人重度残疾的;
⑷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低保线(612元)150%的(低于918元);
⑸因其它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
2.2015年底前我市企业退休生活特别困难人员。
二、调查方法和申报程序 (一) 调查方法
以镇乡、街道为单位组织开展调查。
(二) 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云山街道、兰江街道、上华街道符合条件的就业转失业人员、退休人员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向现居住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其他乡镇、街道的人员向所在镇乡(街道)劳动保障所提出申请(每个困难失业人员家庭只能由一人申报,不得多人分别在不同社区进行重复申报)。
2.社区初审。各社区将相关材料初审盖章后,报所属街道。
3.镇乡、街道复核。镇乡、街道根据社区上报情况对申请人家庭困难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签署意见,于2015年12月31日前将《兰溪市就业转失业人员家庭困难补助申请表》和《兰溪市就业转失业人员家庭困难调查汇总表》报送市就业管理服务处;《兰溪市企业退休人员家庭困难补助申请表》和《兰溪市企业退休人员家庭困难调查汇总表》报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4.公示。市就业管理服务处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审核后返回各镇乡、街道公示,公示日期为五日。各镇乡(街道)、社区将公示情况以书面形式分别报送市就业处、社保局。
5.审批。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审批。
三、需要材料
(1)填写《兰溪市就业转失业人员困难补助申请表》、《兰溪市企业退休人员家庭困难补助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3)因患严重疾病的附当年度(2015年1月至12月份)的自负医药费发票复印件;
(4)患有长期慢性疾病的附市医保处或农合办的特殊病种卡复印件;
(5)重度残疾的附市残联办理的一、二级残疾证复印件;
(6)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918元的出具经社区确认的相关收入证明;
(7)因其它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由社区出具证明。
四、几点要求
1.各劳动保障所要统一思想,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2.各劳动保障所要深入困难群众家庭,摸清情况,做到有调查、有记录、有存档,把好核实关;要对申请的困难家庭进行平衡比较,把确有特殊困难的家庭调查清楚。
附件:1.《各镇乡、街道上报企业退休特困人员计划表》 2.《兰溪市就业转失业人员家庭困难补助申请表》
3.《兰溪市就业转失业人员家庭困难调查汇总表》
4.《兰溪市企业退休人员家庭困难补助申请表》
5.《兰溪市企业退休人员家庭困难调查汇总表》
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11月24日
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5年11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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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街道上报企业退休特困人员计划表 | |||
所属乡镇街道 | 企业退休特困人员 | 备注 | |
云山街道 | 95 | | |
兰江街道 | 66 | | |
其他镇乡(街道) | 39 | | |
合 计 | 200 | |
附件2 |
兰溪市就业转失业人员家庭困难补助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 身份证号码 | | |||||
原工作 单 位 | | 失业 时间 | | 就业失业登记证号 | | |||||
家 庭 困 难 情 况 | | |||||||||
家庭 主要 成员 | 称谓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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