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属学校、镇乡(街道)教办: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激励广大教师献身教育事业,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评选2015年度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直属单位及所属的教职工。
二、评比条件
先进集体: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领导班子讲政治、讲正气、讲团结、勤学习,勇于创新,齐心创业,清正廉洁。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坚持民主管理,教代会制度实施规范;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政策,扎实推进教育教学和新课程改革,学校思想政治和德育、后勤工作成绩显著;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师德师风教育认真扎实,校风教风纯正,积极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有良好的校纪校貌,无犯罪判刑,无重大事故,无全局通报批评。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明显并居全市同类学校前列。
先进教育工作者:敬业爱岗,关爱学生,业务精湛,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遵守社会公德,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体罚学生、无违规家教,无赌博和变相赌博等现象;出勤率高,无旷课,年事假不超过四天,努力学习,不懈进取,积极投身新课改,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实施素质教育;教学成绩居本校前列或为教学服务意识强,本职工作成绩突出。
三、评选方法和要求
先进集体评选。先由学校总结自评,然后参加联评。(1)镇乡(街道)所属初中、中心小学先进集体及校级领导先进工作者评选分四个片,由局人事科牵头组织联评。(具体办法见附表)(2)市属学校由局统一组织联评。为确保先进集体的先进性与年度的进步量,在自评、联评的基础上,增加先进集体量化考核评分项目。要求各校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及早准备,材料详实,客观自评,考核评分表打好自评分后随先进集体登记表一并于2016年1月28日前上报。《兰溪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考核评分表》附后。
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市属学校,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通过群众推荐,民主测评(通过率必须在60%以上),学校考核,然后由学校行政会议集体研究确定上报。市属学校正副职领导,各校推荐一名(须附推荐先进登记表),报我局联评。各镇乡(街道)所属中小学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由所在地教办组织进行(评选方法参照市属学校),统一上报。
本系统幼儿教育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与中小学同时进行,条件基本相同,名额单列,具体情况见附表。
搞好年终评比工作,对促进教师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及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有着重要意义;是搞好学校年度工作总结的重要内容和落实科学奖励机制的良好契机;也是推进“质量提升年”活动不断深化的重要举措。要求各校各教办加强对评比工作的领导,提高认识,思想重视,发扬民主,实事求是,严格掌握评比条件,严肃评比纪律,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杜绝弄虚作假,按时完成评选工作。为保证入评对象的先进性,先进评比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若发现评比工作草率了事,给此项工作带来负面影响或造成损失的,本局将追究学校(教办)领导的责任,并扣减或取消当年所在单位先进评比名额。评选登记表一式一份于2016年1月28日前报本局人事科。
四、名额分配
全市评选先进集体23个,其中市属学校5个,镇乡(街道)中小学12个,幼儿园6个,先进教育工作者180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表。
附:1.《兰溪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考核评分表》
2.先进教育工作者登记表
3.先进集体登记表
兰溪市教育局
2016年1月11日
抄送:镇乡(街道)中小学,有关幼儿园,直属单位。 |
兰溪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1月11日印发 |
附件1:
兰溪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学校)考核评分表
序 号 | 考核 项目 | 分 值 | 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 自评分 | 考核分 |
1 | 学校办学方向与理念 | 6 |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有科学清晰的办学理念,并能在学校规章制度、年度工作目标、各项活动中有充分体现。 理念不清晰或体现不充分的扣0.5至1分。 | | |
2 | 校级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队伍建设 | 6 | 学校校级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凝聚力强,开拓进取,有创新有精神,工作踏实,作风民主,工作有成效,教师满意度高。学校中层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符合规定,实施竞争上岗并向教育局备案。学校中层干部工作得力,执行力强,教师认可度高。 学校有班子不团结;工作决策有失误;整体效能差;教师测评满意度不高等情况之一的酌情扣1—2分。中层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超标或不备案的扣1分。 | | |
3 | 教师队伍和师德师风建设 | 6 | 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注重师德师风教育,教师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师无体罚学生、违规办班、违规带生等有违师德的行为,教师整体形象好,学生、家长满意度高,社会美誉度好。 学校制订科学合理的教师培训计划,有效实施校本培训,促进教师学历提高、素质提升和专业成长,注重新教师培养,发挥名师、骨干教师的作用。 有师德师风教育重视不够;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或教师有投诉举报并查实;教师有违规办班、违规带生、体罚学生行为等情况之一的视情况扣1—3分。教师培训工作不重视,校本培训流于形式,无实效,考核不达标扣1—2分;未完成教师指定性培训任务的每人扣0.5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学历高标率未达标,每差1个百分点扣0.5分(已报名参加学历进修的可视作合格);教师培训无故缺课的,每人次每半天扣0.1分。 | | |
4 | 学校管理与制度建设 | 6 | 学校有符合本校实际的各种管理规章制度,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执行严格,并能落实到位。按规定召开教代会、实施校务公开。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兰溪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anxishi/20210603/244673.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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