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2015年兰溪市服务业发展行动方案和绩效考核办法》(兰政办发〔2015〕26号)文件精神,为表扬先进,进一步提高全市发展服务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2015年度服务业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现将具体名单通报如下:
一、服务业工作先进单位
(一)镇乡(街道)、开发区:
一等奖:上华街道;
二等奖:灵洞乡、永昌街道;
三等奖:黄店镇、兰江街道、开发区。
(二)机关部门:
商务局、统计局、发改局、民政局、建设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办、公安局、行政执法局、质监局。
二、服务业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