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市区“六小”服务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市区“六小”服务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五水共治”“气尘合治”工作,有效解决餐饮(饭店)、宾馆(酒店)、汽车修理(洗车)、美容美发、洗浴(足浴、浴室)、洗衣等服务行业(简称“六小”服务行业)排放的废水、废气、油烟、垃圾等对城市环境的污染,改善城市面貌,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金华市区“六小”服务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金政办发〔2015〕125号)和《兰溪市2016年度“五水共治”行动方案》(兰委〔2016〕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整治对象
环城北路——环城西路——创业大道——渔洲路——振兴路(含白坑新村)——兰花路(含颐养园小区)——横山路(含横山风景区)——横山大桥——迎宾大道——扬子江路——云山大桥(规划中)——环城东路(含丹桂华庭)——赤松路(含幸福佳苑)——永进路(含永进生活区)——水泥专用通道——环城北路以内中心城区的“六小”服务行业企业、经营户。
二、整治目标
通过对“六小”服务行业开展专项整治,着重解决排污不规范、经营不规范等问题,促使“六小”服务行业实现排污规范、经营有序、长效管理的目标。
三、整治要求
(一)废水排放规范。餐饮废水要有隔栅隔油措施、洗车废水要沉淀处理,排入附近城镇污水管道;汽车修理废弃物要按规定处置;其他行业产生的废水,经预处理后统一排入污水管网,不能接入城镇污水管道的,应建设治污设施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二)废气排放规范。生产经营有废气油烟产生的单位,要处理后排放。禁燃区内取缔淘汰各服务场所的燃煤锅炉,无焚烧垃圾现象。
(三)垃圾处置规范。做好门前“三包”,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清运,无乱倒乱扔现象。
(四)生产经营规范。各服务行业证照齐全,环境整洁,无乱搭乱建、违法占道经营等影响市容市貌行为。
四、整治步骤
(一)组织排查摸底(2016年3月)。建设局、交通局、卫计局、环保局、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等各牵头部门依照金华整治规范分别制订相关行业整治规范,明确整治标准和要求。在市场监管局提供“六小”服务行业清单的基础上,由经济开发区、兰江街道、云山街道、上华街道、灵洞乡分别组织开展辖区内“六小”服务行业企业、经营户排查,摸清管网配套、排水纳管、污染治理、证照办理等情况,建设局提供管网配套情况。
(二)开展综合整治(2016年4月-6月)。对照行业整治标准,组织企业、经营户限期进行整治规范。整改治理一批:对排查发现污染治理不到位、生产经营不规范的,责令进行限期整治。查处打击一批:对违法经营、污染严重、群众反响强烈、整改消极的,进行立案查处。规范管理一批:整治后污染治理到位,生产经营规范,符合证照办理条件的,办理相关证照。2016年6月底前,全市范围内基本完成集中整治任务。
(三)进行规范提升(2016年7月-8月)。完成区块管网配套、证照补办以及行业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等工作,推动“六小”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五、职责分工
成立市区“六小”服务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1.市政府督查科:组织开展“六小”服务行业专项督查,并定期通报。
2.市委宣传部:组织各类新闻媒体开展专题报道,营造整治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3.公安局:参与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快速处置整治过程中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严厉打击各类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4.建设局:牵头开展宾馆(酒店)、洗浴(足浴、浴室)等行业专项整治,负责制订整治规范,明确整治标准和要求,并指导六个行业排水许可审批的查验,督促依法查处无排水许可证从事“六小”服务行业的经营行为;指导检查“六小”服务行业营业场所雨污分流情况,确定主体排污口的纳管位置,对规模以上的经营单位办理排水许可证,并为其他整治牵头部门提供技术指导;提供地下管线信息资料,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六小”行业截污纳管管线整体规划,将其统一纳入城市市政管网;参与联合执法。
5.交通局:牵头开展修车(洗车)行业的专项整治,负责制订整治规范,明确整治标准和要求,并指导修车(洗车)行业许可审批的查验,督促依法查处无证从事修车(洗车)经营行为;参与联合执法。
6.商务局:做好与金华市商务局关于美容美发行业整治的对接工作,配合卫计局做好美容美发行业整治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参与联合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