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兰溪市外国语中学:
你校《关于正式核定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收悉。鉴于你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试行期满,根据《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价费〔2010〕216号)有关规定,结合两年试行标准的运行情况,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定你校学费基准价标准为每生每学期8500元,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800元。
二、民办学校学历教育学费、住宿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你校可在基准价基础上,实行上下浮动,上浮幅度不得超过20%,下浮不限。具体收费标准确定后,报兰溪市发改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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