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中小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通知》(国教督办〔2013〕2号)(以下简称《办法》),《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督学责任区工作的意见》(浙教督〔2012〕175号)要求,我市于2013年11月29日实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鉴于人事调整,为加强我市责任督学队伍建设,根据《金华市教育督导办法》,局党委研究决定调整中小学校责任督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是贯彻《教育督导条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强化教育行政监督,推进素质教育,尤其是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重要举措,各学校和责任督学都要认真学习领会《办法》,切实落实《办法》的各项规定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