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兰溪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有关民政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民政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基层民政组织建设;组织实施“数字民政”工程。
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推进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3、负责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接受上级委托,负责对设在本市的全国、全省和金华市级社会团体及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
4、负责全市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承办伤残等级、烈士称号的审核申报工作;承担市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等的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优抚对象数据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军供管理和保障工作;负责农村老党员、老交通员、老游击队员的生活困难定期补助工作;承担市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负责全市救灾减灾工作,核查上报并发布灾情,开展灾害等级评估;负责救灾款物的申请、接收、管理、分配和监督;组织制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指导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和管理;指导灾区进行灾民生活救济和开展生产自救;组织、指导社会救灾捐赠,负责接收社会捐赠;指导全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倒塌房屋争议裁定工作。
7、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指导和监督全市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全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8、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依法管理、指导慈善事业;指导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指导、组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居家养老工作,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指导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牵头实施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动活动;指导、协调全市革命老区扶贫工作;负责对口支援和结对帮扶工作。
9、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实施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负责牵头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社区服务。
10、负责行政区划管理;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11、负责殡葬管理、婚姻登记管理和收养登记工作。
12、负责民政事业规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开展社会福利有奖募捐,筹集社会福利基金,资助社会福利事业;负责福利彩票的发行、销售、管理;负责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
13、办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14、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市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批。
15、负责全市各类社会福利企业的管理和残疾职工的权益保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社会福利企业的扶持保护政策并监督落实。
16、负责全市水库移民安置工作,及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小型水库移民有关扶持工作。
17、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
1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兰溪市民政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兰溪市军干所决算、局属兰溪市地名办决算、局属兰溪市救助管理站决算、局属兰溪市居民家庭核对中心决算、局属兰溪市社会福利工业办公室决算、局属兰溪市社会福利院决算、局属兰溪市移民办决算、局属兰溪市殡仪馆决算。
二、民政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本年收入合计24840.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855.3万元,占总收入的92%,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1373.54万元,占总收入的5.53%,其他收入189.72万元,占总收入的0.76%,上级补助收入421.92万元,占总收入的1.7%。
2015年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13万元,上年结转1106万元。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本年支出合计24384.56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19928.02万元、医疗卫生861.89万元、农林水支出866.59万元、其他支出2728.0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886.52万元,项目支出21498.04万元。
2015年结转下年1562.04万元(含决算结余分配)。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2080201行政运行463.4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单位正常运转及人员工资等。
2、2080205老龄事务68.9万元,主要用于老龄工作委员会开展业务正常运转。
3、 2080207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53.66万元,主要用于地名办单位正常运转及幢牌、门牌、路牌制作费和地名普查经费。
4、 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809.15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业务经费,如广告宣传、民间组织管理费、弃婴公告费、社区建设、行政规划界限管理费、维稳经费、社会化发放公用经费等及市居民家庭核对中心运行经费、移民办单位办公经费、慈善总会老年宫单位正常运转、慈善总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
5、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25.81万元,主要用于代管离退休人员生活费及相关待遇。
6、 2080601企业关闭破产补助73.69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关闭破产精简人员生活费。
7、2080802伤残抚恤300万元,主要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及伤残补助费。
8、 2080804优抚事业单位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烈士纪念馆、纪念设施修缮费用。
9、2080805义务兵优待支出684.32万,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10、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1305.36万元,主要用于三属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参战人员、参试人员、带病回乡生活困难退伍军人、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烈士子女等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费及转业志愿兵解困补助、公益性岗位补贴,优抚对象临时困难生活补助。
11、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支出391.3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12、 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325.2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生活费及相关待遇。
13、2080903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59.14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单位正常运转。
14、2080904 退役士兵管理教育4.19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等支出。
15、2081001儿童福利118.8万元,主要用于抚养孤儿生活费。
16、2081002老年福利1185.52万元,主要用于居家养老运行及建设。
17、 2081004殡葬669.94万元,主要用于弥补殡葬所人员经费及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
18、2081005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363.21万元,主要用于敬老院聘用人员工资,社会福利院单位正常运转、社会福利工业办公室单位正常运转。
19、2081099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福利企业无障碍设施建设。
20、2081501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65万元,主要用于冬令春荒受灾群众生活补助。
21、2081502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12.41万元,主要用于受灾群众救济费以及抵御自然灾害设立的地方救灾储备物资采购。
22、208190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42.64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生活补助、物价补贴及慰问费用。
23、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501.69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生活救助、物价补贴及慰问费用。
24、2082001 临时救助支出257.64万元,主要用于具有本市户籍因突发性、临时性事件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出现暂时特别困难的生活补助。
25、 2082002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137.02万元,主要用于救助管理站单位正常运转及流浪乞讨人员各类救助。
26、2082102农村五保供养支出959.7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补助、物价补贴及慰问费用。
27、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518万元,主要用于民政管理的精简人员、农村三老人员、全国“三八”红旗手、市级劳动模范、黄浦军校同学人员、百岁老人等其它救济人员定期定量救济及农村特困住房救助50万。
28、 2082201移民补助1024.27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及项目资金。
29、2082202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3739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