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各项工作有效落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浙教人〔2014〕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师德师风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0月27日至11月20日。
二、检查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中小学、幼儿园)。
三、检查内容
(一)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建立情况。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浙教人〔2014〕43号)要求,主要检查学校(幼儿园)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师德建设制度建立情况,师德教育、宣传、考核、激励、惩处、检查、保障等八项机制的建立健全情况。根据《金华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金华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条禁令》《兰溪市师德建设实施意见(修订)》《兰溪市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处理办法(试行)》《兰溪市中小学教师 “八个要”“八不准”行为规范》等条例办法的学习,结合本校实际制订相应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
(二)师德师风教育培训情况。主要检查2016年度学校(幼儿园)师德学习计划制定情况和落实情况,特别是暑期师德专题培训情况、《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师德相关法律法规师德培训学习记录情况。
(三)教师日常工作纪律情况。学校(幼儿园)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规范落实教学常规管理。重点检查领导班子带头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带头按规定担任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情况;教职工按规定完成工作量情况、遵守工作时间签到情况、工作状态情况等;教职工平时遵纪守法情况,在编不在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情况、违规上网炒股玩游戏情况、违规收礼情况、违规酒后驾车、参与赌博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