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按照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兰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结构设置及工作规则》文件要求,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好制度落实
1.上报相关人员名单。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三个必须管”原则,落实好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并上报分管领导、具体联络人员名单(见附件3)。
2.按时报送工作总结。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成员单位(见附件2)要根据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分别于7月5日、10月8日、2018年1月5日前上报本单位工作小结,并报市安委办。
3.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由市安委办牵头,在每季度末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全市安全形势,各重点部门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开展专项整治月活动
结合市委、市政府2017年度重点工作清单,树立“大安全”理念,进一步健全公共安全组织,深化1+X工作机制,全力打造“安全兰溪”。结合全市安全短板,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有侧重性、针对性地专项整治月活动。
1.开展防汛安全专项整治月。重点检查水库、河堤加固、排(防)洪措施以及应急物资和人力准备、值班制度等情况。(责任单位:市水务局;整治月:5月份)
2.开展安全意识提升整治月。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着力提升全民安全生产参与率、知晓率、满意率。(责任单位:市安监局;整治月:6月份)
3.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月。重点开展校园消防安全、学生人身安全等工作,特别是做好学生夏季溺水事故的防范。(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整治月:7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