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各执法中队,局属各单位:
为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的通知》(金综执〔2018〕1号)文件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迅速查处油烟污染,运输车辆抛撒污染路面,建筑工地、物料扬尘污染,垃圾(秸秆)焚烧污染,开展小餐饮行业“煤改气”专项整治,努力为居民营造一个优美、整洁、安静的生活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长效整治。
联合环保、市场监管部门,集中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有油烟污染的餐饮业单位及时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正常运行;及时查处未按规定安装和使用油烟净化装置,以及未建立定期清洗制度的行为;加强烧烤源的治理和管控,取缔未经审批的露天占道烧烤摊,减少油烟污染。
责任单位:直属中队;配合单位:城区各执法中队
(二)开展道路撒漏行为整治。
联合交通、公安(交警)部门,及时发现、查处城市道路各类车辆带泥形式污染路面行为;车辆运输液体、渣土、砂石等物料未经密封、覆盖行为;车辆运行过程中泄漏、遗撒污染路面行为。
责任单位:城区各执法中队
(三)开展垃圾(秸秆)焚烧整治。
联合建设、环保、农业部门开展垃圾焚烧整治。及时查处露天场所公共垃圾容器内焚烧各种生活垃圾(秸秆)的行为;及时查处人口集中处焚烧沥青、橡胶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行为。
责任单位:各执法中队、环卫处
(四)开展扬尘整治。
联合环保、建设等相关部门,检查建筑工地施工作业时,是否有安装防止扬尘污染、泥浆污水外流的设施,运输车辆需经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行驶出作业场所。及时查处违反城镇规划建(构)物拆除现场扬尘污染的行为,及时查处建设工地泥浆污水外流的行为。
责任单位:城区各执法中队、环卫处
(五)开展“煤改气”整治。
联合环保、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煤改气”整治工作。取缔小餐饮店的煤饼炉,推广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电能等清洁能源,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责任单位:直属中队;配合单位:城区各执法中队
三、行动部署
(一)百日攻坚阶段(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3月31日)
联合相关部门,集中开展大区污染百日攻坚行动,结合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工作,借势借力,铁腕执法,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争取群众支持,狠抓各项措施落实,确保行动取得成效。
(二)长效管理阶段(2018年4月1日至12月30日)
全面总结治气攻坚工作,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整治成效,对准难题结症进行梳理汇总,为下一步深化整治提供做法经验。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