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卫计局关于下发兰溪市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健康体检工作规范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健康体检工作,运用健康体检信息系统,提高体检服务质量,避免体检过程中引发的纠纷,严肃体检经费使用,现将修订后的《兰溪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健康体检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溪市卫计局
2018年2月6日
兰溪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健康体检
工作规范
一、体检医疗机构工作规范
1.各体检医疗机构要建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抽调医务人员组成体检组,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体检任务。如医疗机构由于技术人员或设备不符合开展体检工作要求,需要邻近医疗机构组建体检中心(体检队)、外请体检医务人员或将有关体检项目外送检查的,必须经卫计局审核同意并备案。
2.体检场地设置要求:体检场地应相对独立,体检流程安排合理,设立明显的体检指示标志,安排导医人员,做好体检场所的防暑、保暖等后勤保障。
3.建立体检医疗机构工作制度:体检工作实行组长领导下的主检医师负责制、体检岗位责任制(谁检查谁签字负责)、疑难问题集体会诊制、体检差错登记反馈制、紧急情况报告制、制定体检应急预案(包括出现设备故障、火险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体检人员突发疾病处理等)。
4.体检工作原则:一坚持(坚持标准)、二负责(对政府、被检者负责)、三反对(反对粗枝大叶、不负责任、态度生硬)、四统一(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检查方法、统一表格填写),避免错检、漏检情况的发生,以确保体检质量。
5.及时处理体检的来信来访、意见建议、投诉纠纷等,协调、解决体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6.根据要求及时做好体检总结工作,按时将各种体检统计表上报市卫计局公卫科。
7.认真做好体检医疗机构的组织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保证体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体检组工作规范
1.体检组长负责本组的全程体检工作,协调体检中的有关事宜,组织对疑难问题的会诊及处理。
2.体检组长负责组织全体参检医务人员进行体检业务和职业道德培训,确保全体参检人员熟练掌握标准要求,明确岗位职责,实行主检医师AB制管理。
3.认真落实主检医师负责制。主检医生由主治医生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担任。各科医师要对所检项目负责,把好本科体检质量关,疑难问题要集体讨论或会诊。主检医师要亲自审查各科体检结果后下结论,全面把好体检质量关。
4.根据要求按时将体检反馈单返回给被检者或家属或村委会、社区,对体检中发现异常、需要确诊的及时转诊,明确诊断,并建议定期复诊。
三、体检工作人员守则
1.认真学习和掌握好体检标准,以对政府、被检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完成各项体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