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兰溪市 > 正文

转发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

2021-06-03 兰溪市 收藏
朗读

 

 

 

 

 

兰职办〔2018〕19号

 

 

转发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

2018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金华市2018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系列初评委应根据省、市有关评审文件要求及评审时间安排,及时对本系列或专业评审推荐工作作出部署,并做好与中评委评审活动的衔接工作。

申报所需附件,请登录金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hlss.gov.cn/xwzx/zhgg/201806/t20180604_2461134_1.html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一日

 

 

 

 

 

 

 

 

 

                            

 

金市职改办字〔2018〕11号

 

 

关于做好金华市2018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8〕4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55号)精神,为做好2018年度我市职称改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推进职称评审“最多跑一次”改革

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和职称评审数据省集中的要求,进一步推进职称评审信息化,全面实行电子证书管理。

(一)完善职称评审信息发布平台。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开设职称评审专栏,集中发布评审通知、评前评后公示、结果公布、通过人员证书网上查询等相关信息,提高职称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权威性。各中评委办公室务必及时将相关文件通知提交市职改办统一发布。

(二)加快推进职称管理信息化。完善金华市人才人事系统,从2018年开始,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职称信息备案、初定、调入认定、遗失补证等日常工作,均应通过人才人事系统提交办理。中、高级职称评审仍由各中评委按管理权限实行网上申报。

(三)全面推行职称证书电子化管理。按金人社发〔2017〕98号文件规定,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管理,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取得职称人员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下载打印,让专业技术人员真正在职称评审中“少跑腿”。

二、推进重点领域职称评审改革

根据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求,为建立完善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人才评价机制,我省将持续深化卫生、自然科学、工程、宣传、文化、高校、中小学、农业技术等重点领域的职称评审制度改革。我市将在及时贯彻落实省改革精神的基础上,重点推进6个领域的职称评审改革。

(一)卫生领域。为进一步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更好发挥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推动医疗卫生单位科学发展,从2018年开始,省市属三级医院(包括三甲、三乙)、县(市)医共体试点医院实行自主评聘改革。医疗机构自主评聘改革的方案和办法另行制定。请上述医疗机构尽早摸清本单位岗位、人员结构等情况并制订评聘标准。

(二)工程领域。在五大千亿产业企业创新型人才“直评”工程师的基础上,从2018年起在交通、水利、建设、农林等工程领域全面推行“直评”工程师制度,评价方案和评审办法另行制定。同时,探索推行工程领域社会化评审改革,在条件成熟的专业系列,探索由龙头企业、行业协会或其他社会组织承接评审组织工作,实现业内评价。具体方案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报市职改办核准,成熟一个,改革实施一个。

(三)中小学领域。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对中小学校教师中初级职称实行学校自主评聘。中小学校自主评聘要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年度评聘计划、自主评聘结果及时报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和教育部门备案,职称数据统一纳入职称信息库。

(四)高校领域。继续深化高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高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实验技术、图书资料系列实行自主评聘的基础上,进一步将高校其他辅助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评审权下放给高校。加强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信息化管理,市属各高校要将年度评聘计划、自主评聘结果及时报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及市人力社保局备案,职称数据统一纳入省、市职称信息库。

(五)宣传文化领域。根据不同岗位特点,做好分类评价,完善评价标准。对新闻、出版、哲学、社会科学等系列,更加突出政治方向要求,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专业水平与实绩贡献并重,定性要求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对文化艺术专业,推行文化艺术人才理论研究、表演创作等分类评审,逐步实现文化艺术人才按专业、门类的精准评价。探索非公有制文化人才职称评价办法,打破学历资历限制,建立以政治标准和业绩能力为核心,由品德、知识等要素构成的文化人才评价体系。

(六)农业技术领域。进一步强化职业农民的培养与使用,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评审机制,探索以技术工作方案(总结)、项目设计(实施)方案、分析评估报告、示范试验报告等技术成果,以及对农户的带动效应和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

三、加快完善评审标准

根据中央和省职称改革意见精神和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抓紧做好分行业、专业完善评审标准工作,建立更加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和需求的人才评价体系。

(一)加快建立符合改革要求的评审标准。评审标准的完善,要以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为基础,突出业绩和能力导向,对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荣誉奖项等内容进行合理取舍、科学设置,探索建立指标更多元、考核更刚性的量化评价体系。要将标志性业绩和成果作为量化评价体系的主要权重,建立特别优秀人才的破格和越级晋升制度。评审标准修订未完成前,将通过控制通过率来确保评审质量。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兰溪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anxishi/20210603/243625.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