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兰溪市2018年社会保障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2018年社会保障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征缴工作,切实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障力度,充分发挥工作任务考核的导向作用,确保年度各项社会保障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省、金华市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和2018年度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工作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办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依据
市委市政府关于《兰溪市2018年度乡镇(街道)工作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办法》(兰委办〔2018〕49号)和《兰溪市2018年度经济开发区工作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办法》(兰委办〔2018〕51号)文件。
二、考核对象及分值
考核对象为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其中乡镇(街道)考核分值为10分,经济开发区考核分值为5分。
三、考核项目及分值具体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