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兰溪市2018年“双创”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2018年“双创”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释放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主动适应新常态背景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打造促进经济增长新引擎,根据省、金华市考核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总体发展目标
按照“深化改革、需求导向、政策协同、开放共享”的原则,牢牢把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这一主攻方向,坚持“大众创业”与“万众创新”相互支撑和相互促进,全力扶持企业创新、加快集聚人才队伍、构建新型平台和载体,使我市创业创新环境持续改善、能力不断增强、质量全面提升、贡献更加突出。根据《关于印发兰溪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的通知》(兰政办发〔2017〕55号)文件,切实做好“双创”各项工作。
二、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双创”工作各成员单位(见附件1-2)。
三、计分标准和考核指标任务
考核内容为各单位“双创”工作任务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总分均为100分(见附件1-2)。考核得分按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换算得分。“双创”各成员单位综合考核分值5分,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综合考核分值1分。
四、考核程序
“双创”工作各成员单位、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考核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计算得分。实行量化考核方式,每季度报送一次工作完成进度,每季权重定为25%。由“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单位工作进度汇报及实地查验情况进行评分考核。
五、工作报送
各单位每季度末(30日)前报送工作进度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联系人:应跃辉 联系电话:88884017 邮箱:3012093798@qq.com
附件:1.兰溪市“双创”工作考核细则(各成员单位)
2.兰溪市“双创”工作考核细则(乡镇、街道、经
济开发区)
附件1
兰溪市“双创”工作考核细则(各成员单位)
考核项目 (考核对象) | 权重 (%) |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
共 性 工 作 | 工作计划 | 10 | 科学制定本单位“双创”工作方案,推进计划表,职责明确、安排合理、操作性强。 | 未制定本单位“双创”工作方案、推进计划表的不得分,方案、计划、职责不明确的扣2%,安排不合理的扣1%。 |
信息报送 | 10 | 信息报送包括日常工作信息、月报、半年度总结、年度总结、工作亮点及其他要求报送内容,报送及时、全面、质量高。 | 未按要求漏报一次扣1%,未及时上报一次扣1%。 | |
工作台账 | 10 | 建立“双创”工作台帐(文字、图片),资料齐全。基础台帐规范、齐全。 | 未建立台帐的不得分,台帐不健全的酌情扣分。 | |
工作协调 | 10 | 工作协调顺畅,无推诿扯皮现象,情况沟通及时,无延误错漏现象。 | 工作协调不力每次扣3%。 | |
发改局 | 30 | 规范各部门行政事业性服务收费项目。 | 未规范各部门行政事业性服务收费项目并统一目录的,发现一项扣5%。 | |
30 | 贯彻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 | 未贯彻落实不得分。 | ||
经信局 | 30 | 从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和中小企业各类服务体系平台建设工作。 | 资金未落实不得分,未按要求落实到位的酌情扣分。 | |
30 | 支持推广“互联网+”新经济 | 按推广进度得分,未按进度要求推广的酌情扣分。 | ||
科技局 | 20 | 做好新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工作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兰溪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anxishi/20210603/243537.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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