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单位,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央、省、金华市和我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在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面实施工资款和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的通知》(兰建设〔2018〕4号)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全市建设领域“兰溪无欠薪”建设工作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各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对“兰溪无欠薪”建设工作的思想认识,真正把“兰溪无欠薪”工作落到实处,全面规范在建项目工资支付行为,保护农民工劳动所得,确保不发生违法欠薪行为,确保劳动者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实现建设领域“兰溪无欠薪”。
二、积极参加“无欠薪”标准化样板工地活动。我局将于8月下旬开展“兰溪无欠薪”标准化样板工地活动,从全市在建项目中选取6个项目作为兰溪样板工地,通过样板引路、现场指导等有效的工作方法,切实推进“兰溪无欠薪”工作。各建设单位要严格参照“兰溪无欠薪”建设指导手册,学习样板工地的规范做法,对所承建的项目进行自查,不断完善、规范企业的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建设领域的“无欠薪”工作。
三、全面落实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建筑行业实名制管理是通过登记现场作业人员用工、三级教育培训等信息,建立个人信息档案,规范用工管理。建筑工人实名制基本信息应包括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籍贯、家庭地址、文化程度、培训信息、技能水平、不良及良好行为记录等。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按要求全面实施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确保农民工花名册、三级教育培训资料、劳动合同、考勤表、工资发放表等农民工个人信息档案齐全、真实。承包企业应配备实现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必须的硬件设施设备。2017年11月1日以后开工的且合同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或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在建工程,要全面安装人脸识别云平台考勤系统;合同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以及不具备封闭式管理的工程项目,应采用移动定位、电子围栏等技术方式实施考勤管理,实现所有在建项目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