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兰溪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兰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全市文化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决定自2018年11月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文化领域范围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减少火灾总量,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文化领域范围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和检查督导,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二)坚持单位主责。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组织机构,严格管理制度,建强应急力量,强化培训演练,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三)坚持部门联动。加强与公安、消防、印刷协会等部门与组织的协作配合,提高行业消防管理能力,加大火灾防范力度。
(四)坚决从严问责。加大文化市场执法力度,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和问责,推动隐患整改;严格事故查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单位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和检查督导,统筹推进工作落实。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将本方案传达到每一位工作人员,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时刻紧绷安全之弦。
(二)全面开展摸排整治。
对我市范围内的公众聚集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印刷企业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并开展专项整治。局属各单位对办公场所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体育中心等窗口服务单位开展对公众开放区域的消防安全检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对网吧、影院、游戏厅、印刷企业等文化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市文物保护管理所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各单位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进行督办,明确整改隐患的单位主体责任,建立问题和责任清单,明确整改计划,督促落实整改方案、时限、资金和防范措施。要会同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还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严格执法,做到制度到岗、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监管工作不留死角,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三)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