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进一步夯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基础,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等级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兰教〔2018〕46号)要求,决定开展2018年“等级平安校园”考核评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8年11月26日—12月15日。
(二)考核对象
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均需参加“等级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申报“1A”到“5A”5个等级的平安校园。
(三)考核内容
1.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详见《兰溪市中小学校“等级平安校园”建设标准》(附件1)。
2.省、金华市等明查暗访情况和隐患整改落实工作。
(四)考核标准
根据《兰溪市中小学校“等级平安校园”建设标准》,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分别确定为“5A”到“1A”5个等级,其中得分为975分以上的为5A级平安校园,得分为950分—974分的为4A级平安校园,得分为925分—949分的为3A级平安校园,得分为900分—924分的为2A级平安校园,得分为850分—899分的为1A级平安校园,得分在850分以下或当年发生《关于开展“等级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规定“一票否决制”事件的,取消“平安校园”称号。
(五)考核形式
1.由兰溪市责任督学组成考评组(附件4),负责对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创建“等级平安校园”工作检查考评。
2.学校认真填写《兰溪市中小学校“等级平安校园”建设标准》(附件1﹤自评得分﹥)和《兰溪市中小学校创建“等级平安校园”申报考评表》(附件2),供考评组考核评分。各考评组将考评结果上报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办公室(市教育局办公室二)。
3.现场考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台账资料、现场测试、实地查看、师生座谈等五种形式对学校平安创建工作进行评定。
4.结合上级明查暗访表彰、通报情况和隐患整改落实工作,在现场考评的基础上,进行加分或减分,最终确定学校“平安校园”等级。
(六)工作要求
1.各校要严格按照《兰溪市中小学校“等级平安校园”建设标准》做好有关台账工作,切实加强“三防”建设、消防、交通、食品卫生、实验室及特种设备等安全管理;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必要的安全常识,有效提升学生安全素养,增强学生在校安全感。
2.各督学考评组要在规定时间对学校、幼儿园进行考评工作。
3.请各考评组于2018年12月20日前将《兰溪市 “等级平安校园”建设考评汇总表》(附件3)报送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人:潘友平;联系电话:88821118、676060。
兰溪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19日
兰溪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19日印发
附件1:
兰溪市中小学校“等级平安校园”建设标准
一、组织领导体系(120分)
考评项目 | 权重 | 考评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分方法 | 自评分 | 考评分 |
学校安全 工作目标 责任制 | 20 | 建立健全创建平安校园组织领导工作机制,责任明确、措施落实。 | 学校有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第一责任人到位,安全岗位职责明确的得20分。 | 查看会议记录、学校文件、岗位安全职责分工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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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学校有创建平安校园工作年度目标、计划。 | 有当年创建目标、计划的得20分;创建目标和计划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的扣10分;无创建目标和计划的不得分。 | 查看台账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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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定期研究分析校园安全稳定问题,提出针对性对策措施。 | 每月不少于1次安全分析会议(校园平安情况排查分析研究部署)得20分;有针对性对策措施的得10分;无会议记录扣10分。 | 查看会议、工作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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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安全工作责任 分解 | 30 | 学校签订岗位安全工作责任书。 | 学校根据各部门特点制订相应的责任书,签订、落实得30分。部门岗位责任书没有针对性的扣10分,不完全落实扣15分;未签不得分。 | 查看责任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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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 人员配备 | 20 | 校园安全管理机构、安全保卫人员落实。 | 有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能科室和专职的安全保卫人员得20分;兼职的得10分,没有配备的不得分。 | 查看教职工名册等资料、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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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制度建设体系(150分)
考评项目 | 权重 | 考评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分方法 | 自评分 | 考评分 |
治安制度 | 25 | 有门卫、巡逻、实验室、重点部位、场所、学生生活区安全保卫制度。 | 有制度得25分。制度不全扣10分。 | 查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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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安全 制度 | 25 | 有教学、实验、社会实践、学生外出活动安全制度。 | 有制度得25分。制度不全扣10分。 | 查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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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制度 | 25 | 教学区、学生公寓和重点部位(实验室、油库、变电所、炊事房等)有消防制度。 | 有制度得25分。制度不全不得分。 | 查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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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制度 | 25 | 有卫生防疫制度。 | 有环境、食堂卫生制度(包括卫生保洁制度、从业人员卫生规范、食品采购制度)、疫病防治制度得25分。制度不全扣10分。 | 查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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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 制度 | 25 | 有校园交通安全制度。 | 有车辆通行和停放制度得25分。制度不全扣10分。 | 查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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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工作经费保障 | 25 | 安全工作经费落实。 | 有安全工作经费安排得25分。 | 查看学校资金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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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和法制教育(120分)
考评项目 | 权重 | 考评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分方法 | 自评分 | 考评分 |
安全和法制 教育 | 50 | 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落实。(20分) | 安全教育进课堂、进活动、进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得20分。 | 查看相关资料或走访老师、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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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法制教育,发挥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作用。(30分) | 面向全校学生定期开展法制教育、无在校生违法犯罪情况的得30分;有在校生违法犯罪情况的扣30分;每学期安排法制副校长上法制课不足1次的扣10分。 | 查看资料或访问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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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和法制 宣传 | 30 | 开展安全和法制宣传。 | 每学期组织1次有主题的安全和法制宣传活动;平时在校园都能看到安全和法制宣传内容得30分。少1项扣10分。 | 查看资料;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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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和法制教育涉及面 | 40 | 人人知晓本学期学校组织的安全和法制教育。 | 每个学生都知晓得40分。有1个学生不知不得分。 | 抽样访问5个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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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常规管理工作(160分)
考评项目 | 权重 | 考评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分方法 | 自评分 | 考评分 |
治安管理 | 60 | 每周开展校园治安隐患排查。 | 有排查、台账得10分。有排查,无台账扣5分。 | 查看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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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治安情况每天有记录;校园或学生发生的治安事件有台账、有分析。 | 有台账,校园或学生发生的治安事件有清楚的原因分析得10分。无台账扣5分,无原因分析扣5分。 | 查看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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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重点部位技防、物防设施齐全,并开展值班和巡逻活动;学生宿舍管理规范,学生守纪情况良好;外来人员管理规范。 | 重点部位技防、物防设施齐全、正常,并开展值班和巡逻的得10分。学生宿舍管理规范、秩序良好的得10分。外来人员管理制度齐全,保安措施落实的得10分。 | 查看学生宿管处、门卫台账资料和不定期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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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校共建,建立与公安配合的联防机制。 | 已建立警校联动机制得10分。无联系渠道或无办法的不得分。 | 听介绍和查看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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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理 | 40 | 学校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识健全、正常。 | 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识健全且正常的得10分,不全或不能正常使用的不得分。 | 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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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学生应急疏散演练。 | 每学期组织学生紧急疏散演练不少于1次的得20分。有演练,但没有形成常态化或参训人员不足的得10分。未开展演练的不得分。 | 查看台账资料或观看学生课间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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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无违章用火、用电现象。 | 每月开展1次消防安全检查的得5分。教学区和学生宿舍无违章用火、用电现象得5分。 | 实地考察、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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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管理 | 40 | 校园环境整洁干净。 | 校园整洁;道路干净、通畅;楼道无堆积物;公共卫生设施配套完好的得10分。 | 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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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有应急救治、疾病预防、心理咨询辅导措施。 | 学校按要求配设卫生室、心理咨询室,能开展常规应急救治、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辅导的得10分。传染性疾病预防有措施的得10分。 | 查看台账、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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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医务人员。 | 有卫生保健人员和心理健康咨询员的得10分。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兰溪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anxishi/20210603/243480.html ![]()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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