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总支、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2018—2019年兰溪市教育局关于持续推进省文明市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意见,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8—2019年兰溪市教育局关于持续推进省文明市创建工作实施意见
兰溪市教育局
2019年4月9日
抄送:宣传部,文明办,六创办。
兰溪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4月9日印发
附件
2018-2019年兰溪市教育局
关于持续推进省文明市创建工作实施意见
各教育总支、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根据市委宣传部、六创办关于创建“浙江省文明市”的总体部署,围绕2018年10月上旬专家组对创建工作中期测评提出整改的问题,为进一步查漏补缺、明确责任、落实工作,确保2019年省文明市终评圆满完成,根据兰同创【2018】5号《关于印发<2018--2019年创建省文明市重点工作要点>的通知》,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意见。
一、创建意识再强化
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工作指针,以六城同创办提出的“践行文明 沸腾兰溪”为总体目标,以“小手拉大手 文明一起走”为创建主线,按照“全体参与 师生共创”的工作方针,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增强创建意识,凝心聚力,确保教育系统顺利完成省文明市的终级迎评工作。
二、创建活动再深化
根据教育局提出的“找短板、创亮点、树品牌”的工作目标,在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创建工作。为此,要求各单位责任再明确、任务再落实、创建再推进,研究落实本单位创建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开展如下十大行动:
(一)开展“节俭养德”和“文明餐桌”行动。
全市中小学以“食堂革命”为抓手,开展以“节约粮食为荣,浪费粮食为耻”为主要内容的光盘行动和节俭教育;开展“有序排队,文明就餐”系列文明评比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就餐秩序和氛围,并让节俭养德和文明就餐蔚然成风。
(二)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行动。
为了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活动。开展文明校园和最美学生评比活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三进”活动;开展学校德育素养评价活动。通过活动,真正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入心入脑,提高学生的德育素养和水平,从而达到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的目的。
(三)坚持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阅读行动。
持续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建立师生阅读的良好机制。各校要利用各种节日,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阅读、征文活动。举办“弘扬中华美德 传承兰溪好家风”现场作文大赛,开展“书香班级”、“书香校园”、“书香家庭”等活动,培养广大师生浓厚的读书兴趣和良好、协作的阅读习惯。通过阅读,使师生汲取优秀文化精华,积淀文化底蕴,提升文化素养。
(四)开展未成年人参与社会实践行动。
组织学生积极配合学校所在行政村(社区)和文化礼堂,利用寒暑假期、双休日、传统节日,组织未成年人开展文艺活动、体育比赛、科技制作等实践活动;并确保活动开展有计划、有人员,有实效。
(五)开展成技校和社区学校培训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