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兰溪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考核办法
为激励全市各金融单位增加有效信贷投入,优化信贷结构,提升金融服务,切实降低我市不良贷款率与不良贷款余额,化解“两链”风险,调动金融单位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结合兰溪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考核内容
以各考核对象对兰溪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为主要内容,结合金融服务和金融创新等因素设置考核指标,考核总分为100分。
(一)支持配合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15分)
主要考核化解和处置全市金融风险、帮助困难企业解困、落实降本减负情况、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类事项等。
1.“两链”风险化解(10分):根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和配合市委市政府在企业“两链”风险化解、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涉诉被法院查封的企业临时启封转贷、担保企业代偿平移贷款执行基准利率、落实有关协调会议精神等工作情况,给予考评。
考核单位:帮扶办
2.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事项完成情况(5分)。
考核单位:金融办
(二)信贷投放(20分)
1.贷款余额(5分):年末贷款余额占全市贷款余额按每一个百分点得0.25分,最高5分。
商业银行表外业务计入贷款余额考核。
2.新增贷款(10分):完成政府下达的贷款新增目标任务的得10分,未完成按完成比例得分。
3.贷款增长率(5分):贷款增长率最高的得5分,其余每降一个位次递减0.25分,贷款增长率为负的不得分。
考核单位:人行
(三)政府性贷款(5分)
贷款余额(5分):政府性贷款余额占全市政府性贷款余额按一个百分点得0.25分,最高5分,无政府性贷款不得分。
考核单位:人行
(四)制造业贷款(20分)
1.贷款余额(5分):制造业贷款余额占全市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按每一个百分点得0.25分,最高5分。
2.新增制造业贷款(10分):完成政府下达的新增制造贷款目标任务的得10分,未完成按比例得分。
3.贷款利率(5分):以最近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标准值,制造业贷款的加权平均利率每高出标准值0.5个百分点的扣0.25分,扣完为止。
4.无制造业贷款业务的政策性银行得平均分值。
(五)“三农”及新型农业主体贷款(5分)
1.贷款余额(3分):“三农”及新型农业主体贷款余额占全市“三农”及新型农业主体贷款余额按每一个百分点得0.15分,最高得3分。
2.贷款增长率(2分):“三农”及新型农业主体贷款增长率最高得2分,其余每降一个位次递减0.1分,贷款增长率为负的不得分。
考核单位:人行
(六)服务业贷款(5分)
1.贷款余额(3分):服务业贷款余额占全市服务业贷款余额按每一个百分点得0.15分,最高3分。
2.贷款增长率(2分):“三农”及新型农业主体贷款增长率最高得2分,其余每降一个位次递减0.1分,贷款增长率为负的不得分。
考核单位:人行
(七)不良贷款处置(20分)
1.不良贷款率(5分):完成全市不良贷款率目标任务的得5分,未完成的每增加0.1%减1分。
2.不良贷款余额压降(5分):完成政府下达的不良贷款余额压降目标任务的得5分,未完成的按超出比例扣分。
3.关注类贷款率(5分):完成全市关注类贷款率目标任务的得5分,未完成的每高出0.1%减0.5分。
4.关注类贷款余额压降(5分):完成政府下达的关注类贷款余额压降目标任务的得5分,未完成的按超出比例扣分。
考核单位:银保监办
(八)信息及数据报送工作(10分)
1.信息报送(3分):按要求每月向市金融办、人行报送信息的得3分,未及时报送的酌情扣分。
2.金融调研(3分):按要求开展金融调研,并及时向市金融办、人行报送调研文章的得3分,未及时报送的酌情扣分。
3.金融数据报送(4分):按时向市金融办报送金融数据的得4分,未及时报送的酌情扣分。
考核单位:金融办、人行
(九)加减分项
1.综合性工作或业务工作取得省级(职能部门)以上先进的加5分;综合性工作或业务工作取得金华市级(职能部门)先进的加3分;被市委市政府嘉奖的加2分。相关荣誉以证明材料为准。
考核单位:金融办
2.银行抽贷压贷情况。对企业到市相关部门反映银行抽贷压贷行为的,一经查实即予以通报,通报一次扣2分,通报三次及以上,取消当年考核评比资格和次年财政性存款招投标资格。
考核单位:金融办
3.转贷资金(包含转贷通)使用情况:转贷笔数最多的得2.5分,每降一个位次递减0.2分,10笔以下不得分;转贷金额最多的得2.5分,每降一个位次递减0.2分,没有使用市转贷资金不得分。每发生一次重大转贷风险扣3分,超过合同期(经批准的除外)使用转贷资金的每笔扣(0.2分)。
考核单位:转贷办
4.贷款利率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贷款余额每达到1亿元加0.5分(个人贷款除外)。
考核单位: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