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油料产业发展,保障粮油安全,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浙财企〔2019〕48号)文件精神,今年安排中央财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用于扶持油料生产和产业发展。
为充分发挥中央财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的绩效,经研究决定,对奖励资金使用实行项目申报制,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要求进行申报并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实施主体
全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资金使用范围
中央财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用于扶持油料生产和产业发展。
三、申报要求
1、各地要结合当地油料生产实际需要,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切实做好油料生产和产业发展工作。
2、根据项目要求在2020年8月底前完成。
3、根据项目实施内容填写附件表格,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文,报市农业农村局一式二份,并抄送市财政局。
4、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3日。
附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计划任务表
兰溪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