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杨梅、枇杷主产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度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浙农质安发〔2019〕38号)和《关于上报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实施方案的报告》(兰农业农村〔2019〕90号)文件中《兰溪杨梅和兰溪枇杷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兰溪杨梅和兰溪枇杷地理标志保护工程绿色食品生产主体培育建设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至你们,请积极做好宣传和推荐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兰溪杨梅和兰溪枇杷地理标志保护工程绿色食品生产主体培育建设方案
兰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月8日
兰溪杨梅和兰溪枇杷地理标志保护工程
绿色食品生产主体培育建设方案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19农业发展资金等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浙农计发〔2019〕26号)和《关于上报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实施方案的报告》(兰农业农村〔2019〕90号)文件中《兰溪杨梅和兰溪枇杷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以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建设项目为契机,推动杨梅、枇杷绿色优质发展,加大质量认定和宣传推广力度,制定绿色食品生产主体培育建设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乡村振兴和绿色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明确兰溪杨梅和兰溪枇杷绿色生产保护范围,扩大绿色食品占有比例,提升绿色生产能力和服务水平,肥药减量增效取得明显成效,并走出一条适合兰溪的“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绿色产业经营模式,推进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实现特色优势农产品精品、高效、生态,产品知名度和综合效益居全省前列。
二、建设期限
2020年1月--2020年10月
三、建设内容
1.兰溪杨梅绿色食品认证:积极引导地理标志农产品基地内产品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依法申请国家绿色食品标志许可确认,形成绿色产业链,有效提高供给质量。选择规模连片、环境良好的杨梅专业合作社、专业村或种植大户,按照绿色食品标准,开展产品质量、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包装标识监测监管,大力推广“地理标志农产品+农业经营主体+基地+农户”的新型农业产业化模式,开展杨梅绿色原料生产基地共建,鼓励规模生产主体申请国家绿色食品标志许可确认,新增绿色食品认证基地面积1.5万亩以上,力争全市杨梅绿色食品基地达到2万亩左右,占全市杨梅总面积的30%以上。
2.绿色农资服务中心建设:支持规模生产主体按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开展农资采购和配送服务规范化、智慧化建设。根据绿色食品生产标准和杨梅、枇杷主要病虫害防治用药规范等,选择1-2家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建立绿色农资服务中心和农业投入品公告制度,制定标准,规范管理,统一供应,开展智慧农资采购和配送示范,实现产品可识别、状态可记录、信息可查询、去向可追踪的农资记录查询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