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市平安办《关于开展“平安宣传”攻坚月活动的通知》(兰平安办[2020]13号)要求,进一步动员全市广大师生参与平安建设、共享平安建设成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组织开展“平安宣传”攻坚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时间
2020年10月8日至12月15日止。
活动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平安宣传”攻坚月活动,全市教育系统不发生网络电信诈骗案件、交通亡人事故、火灾事故,师生参与率、安全感、电信网络诈骗防范知识知晓率全面上升,实现“等级平安校园”创建率达100%。
活动内容
1.组织好“平安宣传”攻坚月活动。全面落实好“平安+”宣传活动、“平安共同体·宣传联盟”活动、“遵守交规、守护生命”承诺行动、“平安兰溪”微信公众号推广、“共筑平安”宣传活动、平安标语悬挂行动、平安宣传公开课行动等,引导广大师生参与平安建设、共享平安建设成果,将上述行动落实到每一位学生及家长。
2.组织教师学习。各校(园)要抓好全体教职工平安宣传知识学习,利用教师学习会强调深化平安建设与平安宣传的重要性,确保提升教育系统内工作人员“平安三率”水平。
3.召开主题班会。各校(园)要充分运用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团队活动等形式,向全体学生进行平安创建知识宣传。
4.陈列宣传展架。校园门口开展平安宣传图片展活动,进一步提升师生“平安三率”,使全体师生充分感受平安建设就在身边,人人都是平安建设参与者。
5.刊出宣传橱窗、黑板报。各校(园)每月刊出一期以“平安校园”创建为主题的宣传橱窗和黑板报,大张旗鼓地宣传平安兰溪建设。
6.横幅或电子显示屏宣传。悬挂平安兰溪宣传标语横幅,或使用校园电子屏循环播放平安创建标语,做好校园平安宣传氛围营造。
7.开展宣传竞赛活动。开展以平安创建为主题的征文、手抄报、演讲、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竞赛活动,激发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力求取得宣传实效。
8.手机短信提醒。要充分利用好校讯通、QQ群、微信群等媒体,每周发送一短信,积极宣传平安小常识和宣传标语。
9.佩戴红袖章。学校安保人员包括值班教职工统一佩戴“平安志愿者”红袖章上岗值勤。
10.组织应急疏散演练。各校(园)要根据实际情况,针对踩踏、火灾、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等不同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一次全校范围的应急疏散演练。
11.找隐患、提建议。发动学生与教师、家长一起寻找自己身边(学校、家庭或社区)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做好记录。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向有关单位提出合理建议。
12.致家长一封平安信。开展“小手拉大手”平安宣传活动,通过印发平安信等形式,由学生带回家让家长阅读后签名再带回,完成对学生家长的平安知识培训,带动家庭“平安三率”。
四、做实学校基础平安宣传工作
1.抓好上门入户宣传。各校(园)要扎实开展“千名教师进万家”安全家访活动,通过上门家访,向家长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指导家长做好子女的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学生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责任的意识,将学校教育延伸到家庭,延伸到课余和节假日。同时要利用安全家访机会向家长面对面宣讲平安创建知识,让更多的群众知晓并参与平安建设。
2.强化平安创建氛围营造。各校(园)要结合实际,在人员密集区域或场所的醒目位置进行平安兰溪创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学校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黑板报等经常性开展平安创建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各类平安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平安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