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浙江省兰溪市财政局文件
兰溪市财政局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办发〔2019〕22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20年7月31日前制发的财政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全面清理。现将《兰溪市财政局继续执行(全文有效部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兰溪市财政局继续执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部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兰溪市财政局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等予以公布。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或条款停止执行。
附件:1.兰溪市财政局继续执行(全文有效部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兰溪市财政局继续执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部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